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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 第三期
紐西蘭首位紋面海軍
台灣早在漢人遷移前,島上已有南島語族居住,南島語族之分布在今日相當廣泛,紐西蘭之原住民
毛利族人,亦為南島語族之一,其與台灣之原住民有相當之淵源,在文化上,亦有相類似之處,例如紋
面(毛利人稱為 moko)之傳統文化。
在紐西蘭,維護毛利人之傳統文化係政府相當重視之一環,不管是母語之保存,例如 1987 年所制
定之毛利語言法,將毛利語明列為紐西蘭之官方語言,或生活習慣之尊重等均是。在 2017 年,首位紋
面的毛利人將在紐西蘭海軍服役。
毛利人與其他南島語族之紋面,並不只是為了美觀,而帶有其家族之意義,亦顯現其身分階級,一
如常人之姓氏等特徵,具有辨別身分、增進自我認同之重要意義。故其較一般之刺青更負有特殊意涵,
許可紋面之毛利人從事軍職,不僅是族群融合之重要象徵,更帶有將其同等看待、尊重其文化之實質平
等精神。
在台灣過去從軍,實務上對於身體甚而臉部之刺青有一定之限制,更為顯著者為擔任國家門面之憲
兵,在選任前均須經由檢查無相當範圍之刺青後始得為之。在 2013 年 1 月起,憲兵志願役選任,始開
放身體部位一部分範圍之刺青,但在臉上及明顯部位仍屬禁止,若有則無法進入憲兵服役,另外諸如國
安局、儀隊、軍樂隊等志願役士兵,仍不得有刺青,在 2014 年更進一步放寬限制軍種。
此一規範或許是在於過往刺青與黑道之聯想,在今日刺青已成一種文化時,予以適度解禁固然值得
讚許,但禁止臉部及明顯處刺青,若是為了國家門面著想,則未免有些遺憾。台灣原住民族中,泰雅
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等南島語族,過往亦有紋面之傳統。在今日此一傳統已沒落,除過往日本統治
時期之禁止外,國民政府來台後,社會氛圍對於紋面之負面印象、傳統文化之漠視,使得此一文化已漸
流失。憲法增修條文既要求國家應維護原住民族之傳統,在任何方面國家欲對人民之基本權作限制時,
均應考量有無涉及原住民族之特殊文化,除此之外,更應積極尊重並推廣,一如紐西蘭紋面毛利海軍士
兵之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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