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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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權益、領域與自治區發展的法制規劃研究                             3



































                                                  圖 1  「高山青」創刊詞

                              資料來源:台灣原住民族圖書資訊中心電子報第六期(2008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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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原住民族知青與當時的反對勢力“黨外” 合流,運用黨外挑戰國民黨政府的文宣系統,推展原
            住民運動的理念,也運用族群認同的「部落主義」的思維,直接挑戰既有的國家認同體系。在黨外及基
                                                                                                 8
            督教長老教會等的支持下,1984 年 12 月 29 日「台灣原住民權利促進會(簡稱原權會)」 於台北的馬
            偕醫院成立,也正式宣告使用「原住民(Indigenoes People)」一詞。
                 原權會成立後,以原權會為核心的跨族群原住民運動,開展了一系列的權力抗爭活動。檢視1983年
            到 1996 年的十餘年間,原民抗爭的主要活動如下所列:

              1. 1987 年 9 月破除吳鳳神話運動。            9
              2. 正名、自治與增修憲法條款運動

              3. 反對蘭嶼核廢料運動
              4. 還我土地運動運動
              5. 反對興建瑪家水庫運動
              6. 反亞洲水泥、返還土地運動

                  除此之外,尚有反販賣人口、東埔掘墳事件等等。                         10



            7  在黨禁時期,所謂的“黨外”就是反對勢力的自稱,意謂著國民黨以外的所有反國民黨政府的勢力。
            8  台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為台灣第一個訴求台灣原住民人權的人民團體,成立於 1984 年 12 月,創會會長為
               卑南族歌手胡德夫,其代表雜誌為《原住民》。後來因內紛爭及民進黨與國民黨的拉攏與分化等衍生諸多弊
               病與衝突,2015 年已由創會元老宣布解散。
            9  破除吳鳳神話運動的成果,使得嘉義縣吳鳳鄉因此改名為阿里山鄉。
            10  資料來源:2017 年 4 月 12 日檢索:國家文化資料庫,原住民運動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5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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