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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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即是「諮詢窗口」,例如法律、土地紛爭、事故
             調解,甚至具有電話號碼查號臺的功能,只要民眾提出需求,服務分社常是儘量滿
             足。有時部落族人無力殮葬,愛心團體捐贈棺木,也會由服務分社擔任保證單位,
             足見分社是個重要的中介角色,也曾協助榮民看診服務。因此,分社常與民眾是站

             在一起而無距離,即使是政黨社團亦不違和。過去只要上班開門,交誼廳必有人進
             入,或休息、或請求協助、或找資源,都會來此,這裡的大門是為鄉親敞開。服務
             分社強調多元服務與部落族人之間的關係,在過去「黨政一家」的年代,有著相生
             相息的共生關係,因而原鄉民眾服務分社「主任」、公所「鄉長」及代表會「主

             席」是三大巨頭(謝鴻儀 2000:102)。
                 民眾服務社,一度恰如其名地接了地氣,順應「民眾」的種種需求,提供隨到
             隨辦的「服務」,這在當時資源弱勢的山區是別無競爭的先驅者,幾已不可或缺。
             然而,1980年代以降,因臺灣政治環境自威權體制轉型民主化過程,地方派系與政
             黨結盟呈現多黨現象,昔日一黨獨大的國民黨,漸被取代(徐永明、陳鴻章 2004:

             197)。代之而起的是學校、公所、社區及救國團等陸續興建的「禮堂」、「圖書
             館」及「便民服務區」等利民設施。服務社原先獨樹一幟的特色與地位,也如這消
             失的建築一般,從復興區民的日常生活中淡出。
                 過去,曾一度門庭若市的地方,如今已門可羅雀。建物悄悄移除,不見書於復

             興鄉志,連當年的新竹客運及公路局,也已不再日日行駛,同樣消聲匿跡於山區部
             落。而今,也只能透過老照片,引領我們走入歷史的隧道,拼補過去的歷史圖像,
             重溫過往的回憶,族人對此也總是溫馨與感謝。只是,物換星移,往日的記憶不免
             徒添一縷失落。




             附註
             1    各縣市民眾服務社,在鄉鎮成立分社時,初期以「民眾服務站」來稱,之後改稱「民眾服務分
                  社」,地方仍有鄉親習以舊名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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