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原住民族文獻第1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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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快 遞 時







             傳統與現代合奏:

             看見桃園市都會區原住民女力的崛起



             李慧慧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科長






                 桃園市原住民族人口數已達8萬2千多人,僅次於花蓮縣,並擁有完整16族原住
                                                                         1
             民族群。在人口結構上有二大特色,一是設籍都會區人口超過88%; 二是阿美族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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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將近半數。 過去,原住民遷居都市被視為有社會適應的問題,生活需要強加輔
             導,期能跟進平地住民(Lewis 1975: 391-401;李亦園 1982)。因此,臺灣省政府於
             1985年8月10日頒訂「照顧遷入都市居住之山胞生活應循之原則及實施要領」,各
             縣市轄區有遷居都市30戶以上的山胞住戶,必須成立「山胞生活改進協進會」,爰
             此桃園縣在都會區12個行政區設置了協進會,直至1994年原住民族正名入憲,山胞

             改為原住民,並刪除「生活改進」之貶抑性字眼,迄今稱為「原住民族協進會」。
                 移居桃園市的阿美族人承繼傳統辦理豐年祭,以具地緣關係形成的社區,遴
             選頭目、組成年齡階級及婦女會等,延續原鄉部落組織及傳統祭儀的內涵;各行政
             區內的社區頭目,亦會遴選區內總頭目,主持區級豐年祭。桃園縣政府為順利推展
             原住民族政策,於2008年訂定「桃園縣都市地區原住民事務幹部組織輔導要點」第

             三點揭示事務幹部組織,係指頭目組織及原住民生活教育協進會等二個系統,前者
             「頭目組織」,分有市級/區級/社區等不同層級的頭目,負責歲時祭儀文化傳承
             之推動;後者「協進會組織」,係由政府每年編列經費維持運作,協助政府推行政
             令,照顧都市原住民生活,並兼顧保存傳統文化。2014年桃園市升格為直轄市,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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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止前項規定, 於2015年發佈「桃園市原住民族事務幹部組織發展要點」,第9點載
             明市副總族群領袖7名中需有3名山原,以鼓勵山地原住民共同參與。另外,區族群
             領袖185名,需有70名為山原。
                 桃園市原住民族事務幹部是原住民族政策與福利的重要推手,也是文化傳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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