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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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2




                    這樣的政策發展方向誠然令人感到欣悅,不過另一方面,國家機器的介入雖則
                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面對官方欽定的徵獎辦法和評審模式,有識之士也必須對此
                風行草偃的推廣行動保持一份省察,比如應持續思考:在評選過程中,究竟由誰來
                律定作品入選與否的標準?相關的徵獎規範是否合宜?當工具實用目的和辭章美感

                經驗在文本中彼此衝突時,「族語」和「文學」又是如何被取捨?這些問題無疑皆
                涉及語言的自主權與族群主體的再建構,而從既有的入選作品和書面評審內容中,
                不難發見評審方(及其背後代表的官方立場)泰半傾向維持族語本身的獨立性與純
                正性,而將此間原漢混語、拼寫失誤等現象視作一種「降格」,等同於否認番語漢

                化/漢語番化的事實以及背後蘊現的創造性能量,而這股能量對於文學創作而言,
                往往具有正向積極的意蘊。
                    此外,從主辦方對第8屆族語文學獎「翻譯文學」徵件辦法所進行的微調舉措
                來看,亦可管窺當中所蘊含的本土化政治意識型態,其實正透過規章制度面逐漸滲
                透進族語文學創作的場域――此間凸顯的,是自上徂下的語言政策如若缺乏辯證性

                反思,如若略視族群內部的語言多樣性以及寫作者自我表達的意向,那麼來自官方
                的支持與扶植,或將不脫主流政治邏輯的規訓模式;等而下之者,更可能重蹈「文
                學為政治服務」的形式主義,甚至假復振之名、變相施行符合當局意識型態的語言
                操縱手段。

                    總而言之,原住民族語言與國家政策的關係十分複雜,不止涵攝族群與文化層
                面,更可以是政治命題。若想落實語言正義,在制定法律、挹注相關資源鼓勵族語
                的發展之餘,更應尊重原住民族作為發聲主體的地位,如此一來,族語才能掙脫標
                本化的樊籠,成為文學創作者從心所欲的書寫工具和思想載體,煥發出與時俱動的
                生命力與當代感。

                    蕭阿勤在〈締造民族語言〉一文中,曾以臺語書寫系統及其寫作、臺語文學與
                臺灣文學(史)的建構為例,敘明復興本土語言的過程也有可能產生破壞性力量,
                造成新的語言壓迫現象,並因此著意在文章結尾處發聲提醒:「國語意識型態與少
                數族群語言運動的缺陷,都與以族群認同為基礎的政治動員密切相關。任何劃清界

                限的同時,可能意味著貼標籤、排斥和壓迫。」(蕭阿勤 2016:272)衡諸目前臺
                灣社會現況,原住民族語言的發展趨勢想來尚不至於走向「貼標籤、排斥和壓迫」
                他種語言的偏鋒,可是從族語文學獎的徵件規範、評審標準、入選的作品內容等進
                行分析,發現此間隱然存在著官方介入而形成的推拉張力,在某種程度上確也遏阻




                (125)                    族語、文學還是書寫系統?─ 反思教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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