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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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整理了彼時諸多學者專家對族語、身分認同和臺灣文學/臺灣原住民族文學
之間關係性的討論,並認為「現今的族語書寫成果,並不一定能超越原漢框架,但
已逐漸展現復返於傳統、並進一步面向多方的實踐姿態」(陳芷凡 2020:14)。
回溯過往的語境,部分原住民作家如瓦歷斯‧諾幹將「族語」視為原住民族建構其
身分主體性的重要基石,甚至主張原住民文學的起點就在於使用道地的族語進行創
作,「捨棄這個起跑點,所謂的原住民文學,將永遠是臺灣文學的一個支派」(瓦
歷斯‧諾幹 1990);如今時移事往,因著族語教育的日益普及以及族語書寫系統的
日趨完熟,也有愈來愈多人投身族語應用的行伍,而以原住民族語創作、甚至參與
原住民族語文學獎的投稿者,從來就不以具備原住民族身分者為限。
如此一來,結合瓦歷斯‧諾幹的倡議,復由創作語言、創作題材以及創作者
身分等三重向度進行觀照:依循該徵獎機制產出的族語文學,如何替現下以「族群
說」、「血統論」為定義基準的臺灣原住民族文學,打開不同的思考向度?族語文
學獎作品集中附列的漢譯文本內容,又應當如何與市面上純粹以漢語寫就、抑或穿
插番語漢化/漢語番化段落的「原住民漢語文學」進行對接或對話?語言(無論族
語、漢語或他種外語)依舊是建構原住民族文學的要件嗎?這些關涉原住民(族
語)文學基礎定義的課題,的確值得另花篇幅探討。
IV. 小結
從族語書寫系統的頒布、修訂到體系化的族語文學獎徵件活動,再到原住民
族語言發展法的通過施行,這一系列作為揭示了臺灣原住民族的語言不僅是作為一
項文化資產而存在,其書寫實踐的場域更稱得上是其政治權利蒙獲發揚的場域――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無論是在教育系統、媒體環境乃至於社會溝通的日常語境裡
頭,原住民族語其實均受到制度性的壓抑排除,乃至於面臨污名化的命運;如今在
官方的主導推動下,參賽者得以運用相對嚴整的族語書寫系統,將舌尖上的音節轉
化為筆尖上的符號輸出,讓日常對話以及個體所思所想的內容有機會隨著作品集的
出版刊行進入公眾視域,無形間擴大了族語的能見度和影響力;與此同時,作為原
住民族語復振工程的一環,該文學獎項的持續舉辦不啻也由側面標誌著臺灣官方
的語言政策已逐漸由過去大一統的同化方針,轉向兼容並蓄的承認政治(politics of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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