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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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2




                    這樣的政策方針和徵獎意旨,基本上貫徹了1到9屆的原住民族語文學獎。推擴
                而言,儘管假「文學獎」之名,舉辦原住民族語文學獎的原初動機並非出於純粹的
                文學性,而是為了加強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的應用,意圖使其功用和價值透過
                「文學創作」的形式獲得落實及檢證。

                    雖然主辦方並未如同其他相類的文學獎一般,在作品集中呈現翔實的評審紀
                錄,唯根據第1屆的得獎情況及相關序文內容,可知承辦方須依照投稿語種召集相
                應的評審專家,「先篩選出較為優良的作品,再召開各族委員協商會議,經過二階
                段的篩選」(林修澈 2008:7),按邏輯和常理判斷,該徵獎開辦之初,恐怕依舊

                難免歷經族群/族語分配的政治協商階段,且或仍將斟酌參照「漢語」的文學表現
                作為甄別名次的最大公約數,否則出身背景相異的評委專家們,又何以對不同族語
                文本的優選或佳作名次進行裁奪?第2屆之後,族語文學獎始轉變為不分排名先後
                的「入選制」,採用的是一種相對標準,而這項標準應建立在純熟運用族語(書寫
                系統)與否的基礎之上。




                II.  族語文學獎的評審標準及其意識型態

                    為求能進一步聚焦,本節茲以《教育部第七屆族語文學獎作品集》為分析對

                象,討論族語文學獎相關的評審機制及文本本身帶出的諸項課題,也意圖由作品集
                中評審給予的感言反饋,回推背後預設的觀點和潛在的意識型態。
                    本屆族語文學獎依循前例,徵集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和翻譯文學四大類
                項、總計收到來稿188件,此間囊括了19個語種和34個語別,後經評審核定,一共
                選出34件作品與36名獲獎者;從文類分布來看,此間以散文佔比為高(15篇),現

                代詩次之(9篇),短篇小說再次(6篇),翻譯文學則僅4篇蒙獲青睞。
                    承前一節所言,由於會議紀錄的付之闕如,一般讀者乃至於入選的創作者,皆
                很難由現有資料去回推族語文學獎真確的評審模式;然而可以確定的是,作品集裡
                頭的每一篇入選作品後方,均擇定該語言領域的學者專家負責撰述相應的評審感言

                ――他們不僅擔任起文本分析的角色,針對作品的文學性和藝術表現給予意見,更
                重要的任務,則是得詳加確認參賽作品是否符合族語書寫系統的規範,從而凸顯族
                語文學獎的舉辦宗旨。
                    在是屆眾多入選的作品中,現代詩組的〈縱谷的禮讚〉顯得十分特出。按作品




                (119)                    族語、文學還是書寫系統?─ 反思教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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