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第七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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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專屬辦公室 部落未來的可能性。因
需要新的祭場 交通部觀光局認為該
部落需建置相關規範,例如 硬體設施只能做觀光
景觀條例、資源使用辦法規 用途用。
範等等,並且在部落內部形 目前的祭場並非部落
成法制化。 所有,而是漢人的。因
此在心理上感到相對
剝奪感。建議在都蘭鼻
新設祭場空間,由部落
管理。
取代現有都 未來都蘭不需有村長,只要 地方制度法
蘭村的地方 有頭目即可(亦有民意基 漢人反彈:其實部落內
自治 礎)。可直接處理鄉公所業 部並未排擠漢人,反而
務、原民會業務或者未來自 只要漢人有參加年齡
治相關業務。因此現行村長 組織,並活躍其中與貢
的薪水將由頭目領取,有任 獻,部落是會接納的,
期制,一任只有五年,不得 並且有頭目的投票
連任。 權。例如現任總幹事即
行政單位體系採傳統與現 為客家人出身,但可以
代接合制度,前階段行政人 說阿美語,且以阿美族
員聽令於頭目與總幹事的 人生活方式生活。
命令做事。其餘人力動員仍 未來原住民族自治的
依照年齡組織形式為之。 願景或藍圖為何,目前
莫衷一是。
願景
都蘭部落作為原住民族自治體系之一,進行自主管理傳統領域、教育、事
未來 業發展、照護等內部以及相關涉外的公共事務等。
備註:以上相關法令的挑戰,由部落並非全盤理解,因此需要與相關政府部門有
更多的討論。
六、 結論
都蘭部落從歷史悠久的年齡組織基礎結合現代社會的法人組織,透過從
1990 年代以來的文化與社會組織復振,逐漸發展成一個部落內部以及涉外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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