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9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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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原住民狩獵跟採集只為維生嗎?如能從民族精神層面來看待,法官也可做為解釋上
面改變的依據。以上謝謝!
與會者田貴芳先生提問:
我是住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原住民部落長大的。我認為所有台灣與原住民有息息相關
的的制定法令,都是不正當性的修法。以國家公園法為例,其修法前有沒有跟我們當地
的原住民接觸過?像現在受到國家公園法條的規定,一草一木都不能拿,對我們原住民
受到的損害尊重相當的大,尤其山林狩獵的文化更遭到衝擊
原住民在他的領域裡面已居住五千多年,他的生活習慣已和跟山林不可分離。要怎
麼樣去修法來回復原住民所有的生活習慣,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我一直都是在部落
長大的人,我也活了半個世紀,對統治我非常的質疑,大多時候法官判決是根據法條去
辦,縱然對原住民的事身處其境的思維,但也不能違法去判決,頂多改判緩刑。故我主
張為保存原住民狩獵的文化,生態的保育一定要修法,謝謝。
王進發助理教授回應:
我想回應事實上有關原住民司法的議題,還是要回歸原住民的場域跟國家法律的制
度面來訂定。過去我也擔任過原民會的工作服務一年多,也都知道關於法案的推動,包
括經費預算的處理,其實鮮少會跟原民會做一個徵詢或協調。一旦決定了之後,就會在
行政院院會裡面通過,包括像說野動法的修正、國家公園法、甚至森林法等等。真正原
民會的層級都不是很高,沒辦法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另外一個就是剛剛老師所提到
的,將來還是要回歸到立法機關,因為它有這個立法的修正跟同意,這個部分也是要仰
賴我們相關的原住民籍的立委。而如能讓有關的原住民將來的規範,優先於原來我們所
講的一般行政法規等等,也才可對原住民的相關權益提供多一些保障。
蔡志偉助理教授回應:
過去這幾年,許多老師也都執行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的調查工作,我自己本身也執
行一部分。而像那種法文化的結果,對於原住民族未來在這個相關的權利的主張上或發
展上,到底會不會有限制,一直困惑著我。但是考量到我國法,又好像不得不這樣做。
我自己的一個看法是,最後要跳脫國家行政的介入,應該用比較屬於民法的概念來處理
會比較適合。
台邦‧撒沙勒助理教授回應:
我很簡短的談一下我們這次的實踐,讓我們看到傳統的知識跟能力,尤其是山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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