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109年臺灣原住民族企業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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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透過網路提供營業資訊



                         45.66%原住民族企業有透過網路提供營業資訊,54.34%企業則無;

                   沒有透過網路提供營業資訊的企業,6.45%有此項需求,47.89%則無,如

                   圖 4-7。


                         本題引自行政院主計總處 105 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透過網路提供

                   營業資訊意指透過網路對外進行產品型錄、經營概況等營業資訊提供,
                   包括電子郵件傳送、架設企業網站、上網刊登廣告、透過社群網站傳送

                   營業資訊等。扣除農林漁牧業與全國企業相較,原住民族企業有透過網

                   路提供營業資訊比例 46.13%,高於全國企業的 39.70%。


                                (單位:%)

                               100.00
                                                                   沒有:54.34%
                                80.00


                                60.00
                                              45.66                                 47.89
                                40.00

                                20.00
                                                                 6.45
                                 0.00
                                               有             沒有但有需求             沒有且無需求


                   樣本數:9,011 家。

                                圖4-7  原住民族企業透過網路提供營業資訊情形



                         觀察不同原住民族企業基本資料:


                         1. 行業別:有透過網路提供營業資訊行業以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比

                           例最高(71.91%),其次為金融及保險業(71.43%),再其次為住宿及

                           餐飲業(69.25%)。沒有透過網路提供營業資訊但有此需求者以電
                           力及燃氣供應業、農林漁牧業、教育業比例較高,分別為 20.00%、

                           11.99%及 10.67%;若從家數來看,以營建工程業(127 家)、批發

                           及零售業(126 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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