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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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實錄

                   的財政,跟地方自治團體的財政是不一樣的,因為自治政府的設計是採空間的合

                   一,因為空間的合一他的領域是重疊的,所以地方政府已經把這個領域的統籌分
                   配的稅款跟其他的房屋稅營業稅收走了,所以假若自治政府也同樣收稅,就等於
                   同空間有兩次抽稅的問題,這是當時我們提到財政收入的時候,我們百般跟財政
                   部協商這個很大的問題,但是我還記得在審查這個條文過程中,我們雖然很艱困

                   的在和財政部的官員做一個財政的辯論,最後因為他們的用語實在很傷我們原住
                   民的心,所以當時我們在行政院第一次很不高興的講了一段話,我說自治政府也
                   是國家的政府,國家一個新的地方政府,我們為甚麼可以讓一個地方政府沒有財
                   源,我們今天原住民委員會只是幫國家設計出一個自治政府這樣的架構,財政是

                   你們財政部去思考的,不是我們原民會去提一個構想,我們也不用提這個單位的
                   代表,非常不愉快,後來呢我們達成一個比較初步的看法,既然不能夠重複課稅,
                   那可以不可以保證讓自治政府的財源充裕,所以最後用協商的四個條文裡有三個
                   條文是跟財政有關的,其中一個部分就是未來自治政府,它的財源要讓它不可以

                   有造成缺口的現象,假若有不足,全部由中央政府來補助,我們特別就把它列在
                   裡面,他們編的預算,假如確實它沒有財源,全部由中央政府來編列預算來補助 ,
                   另外中央原住民族委員會要設一個一百億的自治政府的基金,萬一自治政府周轉
                   的時候要用這個基金來應急,是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財政的問題,當然也還有其

                   他的收入,包括在它自治政府裡面事業單位的收入,比如說回饋金的問題,水資
                   源利用的回饋金,觀光公園這類型的回饋金也列入在這個收入,大致上目前財政
                   的設計是採這個樣子的,大家滿意不滿意?我想我們的立法委員也會很慎著最後
                   達成初步的協定,再來立法院就一個審議的工作,我們下面的意見就請法務部簡
                   單的回覆。



                   與談人:簡美慧 主任檢察官



                        感謝很多人提到那個有關森林法跟野生動物保護法這個問題,那這兩個法律
                   都是現行有效的法律規定,而且是具體的直接針對這個構成要件行為,還有刑法
                   規定的這樣一個法定,所以執法的部門就必須,依法來執行依法來審判,那可能
                   很多人就說這兩個法的規定跟原住民的傳統習慣或者是說現在原住民基本法,或

                   者是說憲法增修條文,上位的精神,可能有些牴觸,那我覺得這個部份還是要有
                   兩個法的法規的主管機關對於這部分來進行修法的研議,那不然在沒有修法的情
                   況下,我們司法執法單位的部門,針對這樣的個案,在它構成要件,行為___
                   _情況之下,我們其實沒有辦法說不依法來執行或者是審判,但只能夠就是依照

                   這些法相關的機制來做一個很明智的處理,大概是目前的作法。


                   主持人:林江義 副主任委員



                        我們這兩天的整個研討會,很感謝主委的出席,我們也謝謝其中擔任發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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