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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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透過教育體制引導原住民族進入重點產業



                         延續前述原住民族與全體民眾收入落差之情形,除了可透過考取

                   證照、參加職訓等方式提升競爭力外,亦可從教育體制著手,引導原

                   住民族進入重點產業發展。



                         目前依據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高級中等

                   以上至大學原住民學生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處理,以原核定招

                   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108 年起即針對土木工程類、法律類、老

                   年服務類、地政類、農業科學類、環境工程學類、電資工程學類、企


                   業管理學類、服飾學類、音樂學類等十類,將原本外加之 2%提升至

                   5%。


                         原住民族教育法第 24 條中,中央教育主管機關依原住民學生高


                   等教育人才需求領域調查結果,鼓勵大專校院專案調高原住民學生外

                   加名額比率或開設專班。112 學年度原住民專班,一般大學原住民專

                   班計有 17 校 27 班 690 名,技專校院計有 8 校 12 班 345 名。



                         以上述相關法規為基礎,國家發展委員會定期公布我國重點發展

                   產業,根據重點發展產業修正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類別、原住民族專

                   班開設類別。此外,各項重點發展產業中,國家發展委員會亦公告欠

                   缺人才產業與職業、人力需求學歷與年資,建議教育資源、職業訓練

                   發展,可朝產業人力缺口培訓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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