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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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案件檢選說明


              槍」之解釋偏向保守。

                (三)  釐清實務對於特別立法的態度

                  此類的刑事判決,主要是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野生動

              物保育法》、《森林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基於少數原住民族之文化、語
              言、習慣、價值觀及社會規範,於過去常因外來的統治者憑藉其強勢的
              政經實力,採取壓迫及同化原住民族之政策,使原住民族之文化、語言
              及傳統習俗等逐漸的消逝,然原住民族之文化、語言等一旦因同化而消

              逝,即無再行回復的可能,從而於若干專法中,針對原住民族基於其文
              化之特有內涵,而為不同於原則之特別規定,並擇取其中論述充分之實
              務見解予以評析。
                  其中,《野生動物保育法》主要以本法第 21 條之 1 第 1 項之「基於
              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為關鍵字搜
              尋相關判決;而《森林法》則是以森林法第 50 條、森林法中之「森林

              主產物」、以及「文化慣俗」等為關鍵字搜尋相關判決;至於其他法律
              的部分,則是以「原住民文化」、「原住民慣俗」等關鍵字搜尋。
                  除此之外,於判決之擇取上,特別重視法院是否有意識,並援引
              《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基本法》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等,作為認定系爭個案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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