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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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含受非營利組織僱用、受公司/企業僱用)、受政府僱用者及


                   無酬家屬工作者。依不同定義就業者有三種,範疇由大到小分別為原
                   住民族就業者、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



                         1.  原住民族就業者:包含雇主、自營作業者、受私人僱用、受

                             政府僱用、無酬家屬工作者五類身分,111 年推估人數 271,789

                             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2,222 元。



                         2.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上述定義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111 年

                             推估人數 270,953 人。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後,111 年原住民

                             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2,321 元,歷年呈成


                             長趨勢。觀察主要工作收入級距分布,級距雖以未滿 3 萬元

                             的比率最高,但與 3 萬元~未滿 4 萬元的差距逐年縮小,與全

                             體民眾比較,原住民族與全體民眾在未滿 3 萬元的比率差距

                             逐年縮減,主要工作收入結構分布逐漸改善。



                         3.  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僅包含受私人僱用、受政府僱用兩類,

                             111 年推估人數 236,388 人。111 年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每月

                             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2,636 元,亦呈逐年成長趨勢。與全體


                             民眾比較,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的收入與全體民眾的差距約

                             8,000~9,000 元。




                   六、青年原住民族主要從事行業以製造業、營建工程業、住宿及餐飲
                         業、批發及零售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為主,其中教育

                         程度對製造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收入影響力高


                         青年原住民族群(15~39 歲)在學與否對就業選擇具有很大的影

                   響,故探討青年專題時,本計畫將青年區分為在學、非在學兩大類。


                   首先,在學青年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從事住宿及餐飲業、擔任服務及

                   銷售工作人員為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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