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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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第二部分  第三章︱民族自決:基礎性原則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同樣呈現於她於 1994 年依照《公民權  大規模的合意,在有關「自決權不得用  同意該盟約對其國家拘束力的前提下,  自由地表述祈願。」          103  同時,該公約要
 利與政治權利國際盟約》所負有的報告  來行使作為破壞主權國家獨立與領土完  人權委員會才會在自決權的架構裡來審    求與原住民族的諮商,「須在獲致協議

 義務,提交給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初步  整性」,並且他認為國家表達對於承認  視原住民族議題。不過,被認為遵守所    或同意的目標下,真誠地來進行。」                  104
 報告。美國政府為了要遵從前項公約第  原住民族自決權的支持是在理解這一項  有人權文件要求的連貫性與一致性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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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條所確認之自決權作為她在這項工作  權利不會影射一項分離的權利。 這一  本誡律,委員會必須被假定對所有國家       長期擔任聯合國原住民人口工作小
 上的努力,因此,美國給予其國內關於  項理解在人權委員會工作小組後續的議  應用第 1 條的範圍和意義。雖然誇張的  組的黛絲教授(Erica-Irene Daes),針

 美洲原住民族之法律與政策一個嚴謹的  程中再次被確認,即便對於原住民族自  敏感性持續的在國家間面對自決(self-  對自決在這個架構中,描述透過談判或
 探討,特別是在關於自治的權利上。 92  決權精確形式的共識仍然是避談的。 98  determination)一詞的使用上產生,那  其他適切的和平程序,藉由原住民族群
                  些敏感的事務一般來說,不指涉排除自                         體有意義的參與,而有「延遲的國家建
 一些其他國家也明確的表達對於  無論如何,作為國際法中既成一  決權基礎性規範原則適用於原住民族的          構」(belated state-building)之形式。      105

 承認自決權作為一項權利規範在一些政  項事實,認為自決權適用於原住民族的  情形,如果說那些規範原則係在不要求    依據黛絲教授的論述,自決權包括了一
 策措施中可以延伸至原住民族,在宣揚  見解是妥適的。這項見解已透過聯合國  賦予每一個「民族」(people)國家地  項程序:
 聯合國與美洲國家組織原住民族權利宣  人權委員會在關於《公民權利與政治權  位的理解上。政府間所提交於相關聯合
 言的討論上。這些國家包括(但並不是  利國際盟約》的第 1 條所示之自決權條  國貨其他國際機構之陳述書中,一致呈     在經過許多年的孤立與排除之後,

 只限於下列國家)巴西、智利、古巴、  款時,進一步加以提升與促進。聯合國  現對於自決的理解,係指原住民族群體       原住民族藉此能夠在相互合意且正
 丹麥、厄瓜多、芬蘭、法國、瓜地馬拉、  人權委員會係被賦予監測會員國遵守盟  及其成員,有權在他們所居住之領域範      當的條件,加入組成國家的其他民
 挪威、紐西蘭、巴基斯坦、俄羅斯、西  約義務的權責,他們對於前述第 1 條適  圍內,對於政府制度的創立,具有完全     族。這個程序不要求個人或公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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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牙、瑞士,以及委內瑞拉。 在聯合  用於原住民族的闡釋符合聯合國原住民  與平等的參與權利,進而在一個他們能       化成其他群體,但是在共同合意之
 國人權委員會起草宣言之工作小組的  族權利宣言草案對於自決權條款這一項  永久掌控自身命運的要件,居住在這個        要件下,承認並結合這些獨特民族
 2002 年議程中,墨西哥更進一步的對  主要討論的重點。在其對於加拿大依據  政治制度性次序下。 101         於國家結構之內。         106
 於完全接受附屬委員會起草的聯合國宣  盟約所提交的第四次年度報告所為之評
 言表示背書,其中包含了在前面具有深  論當中,委員會陳述指出,第 1 條所  在前揭所據以否決原住民族自決          在一項說明的案例中,美洲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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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遠意涵之引註。 歸納參與聯合國人權  確認的自決權保障了原住民族尤其是  權的理解範圍內,國際原住民族權利體     委員會提倡此等延遲的國家建構,作為
 委員會 1999 年議程的許多國家在自決  在他們對於傳統土地和資源權利的享  系規定可以涉及改變政治次序的救濟措  矯正實質否定米斯基托及其他尼加拉瓜
 權討論上的意見,瓜地馬拉代表指出,  有上,並且委員會建議有關加拿大的  施,因此,在符合建構性自決的要件下,    大西洋岸原住民族自決權之方式。大西
 很明顯的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明確的否決  原住民族「消滅原住民族固有權利的執  必須依據原住民族本身的祈願來發展。    洋岸地區係於 19 世紀一系列的事件,

 在自決權中納入原住民族自決權利的保  行措施必須被廢止,因為它不符合盟約  從而,《國際勞工組織第 169 號關於原  在缺乏適當的進行與原住民族人口的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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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障內容。 工作小組主席在同一場議程  第 1 條的規範內容」 。委員會同時也  住民和部族人民公約》要求保障原住民  商程序,結合於尼加拉瓜主權之內。                   107
 中總結了討論內容,指出「所有參與者  訴諸自決權的規範意旨來審查來自於澳  族「個人、機構、財產、勞工、文化及    在強制的結合之後,大西洋海岸地區之
 大體上都同意自決權是這一項宣言草案  洲、挪威及墨西哥所提交原住民族的報  環境」 102  相關「特別措施」的建構,並  米斯基托原住民族、馬揚納(Mayag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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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基石」 。「他進一步確認」一項更  告。 100  到目前為止,只有在那些已經  且具體化那些措施俾以符合「有關民族  (Sumo))以及拉瑪印地安部族,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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