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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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第二部分  第四章︱闡釋民族自決原理的規範基準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公約增列指出,原住民族「不得                       近的情形。                                                                   項公約包含了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權的                              原住民族土地權利反應在《國際
            被迫從其所居住的土地上遷走」,惟                                                                                                  確認,這種確認經由國際勞工組織監                          勞工組織第 169 號公約》及其相關發展

            有在公約所規定的情況,且將這些民                               與前述意旨相關的規範也呈現在第                                                    事機構對於原住民族土地訴求的贊成                          中所呈現逐漸被國際所認可跟接受的價
            族的遷離作 一項非常措施(exceptional                  14 條第 3 項,其中要求「國家的法律制                                                   而獲得。     115  在新公約的討論上更著重                 值,與前所提及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和美
            measure)被認為是必要的情況下始得                      度範圍內建立適當的程序,以解決原住                                                       於一個前提就是比起《第 107 號公約》                      洲人權委員會對於文化完整性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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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之。 一旦遷離的原因不復存在時,                         民族提出的土地要求」。這個條款沒有                                                       規定,原住民族必須被肯認具有更大                          涵相符合。      123  這項意旨同時也和美洲
                                                                                                                                           116
            這些民族「應有權返回他們傳統的土                          任何時間上的限定,也因此合法授權給                                                       的土地權利。 《第 169 號公約》對於                      人權委員會對於基本人權中財產權的闡
            地」,以及當此種返回不可能時,「應                         那些源起於過去的土地主張。第 14 條                                                     土地權的規定,在勞工大會委員會下                          釋相符合,該項闡釋也獲得美洲人權法
            盡一切可能向這些民族提供質量上和                          第 3 項是對於那些飽受歷史過程所折磨                                                     的一個致力研擬公約文本的特殊工作                          院採納。在《馬揚納阿沃斯汀尼部族訴
            法律地位起碼相同於他們原先占有的                          的原住民族的一個回應,那些歷程蔑視                                                       小組中完成,而公約草案也在委員會                          尼加拉瓜》(Mayagna(Sumo)Awas

            土地。」     111  公約也對於有關原住民族                 了原住民族文化跟祖先流傳下來的土地                                                       中獲得一致共識來通過。             117               Tingni Community v. Nicaragua)  124  的
            土地所有權制度的肯認,               112  此種肯認       的緊密關係,也漠視了或大量減少他們                                                                                                 案例中,美洲人權法院接受了美洲人權
            基本上係根據存在已久的傳統習慣。                          在財產上合法的利益,甚至不給他們任                                                           各政府向聯合國原住民人口小組以                       委員會所作出的結論,意即尼加拉瓜政
            這些制度用以規範社群成員對於集體                          何一種足夠他們維生的東西。從確立土                                                       及其他國際組織所提出的聲明中確認,                         府特許核准一家外國公司,在阿沃斯

            土地權益的相互利益,並且也注重共                          地與自然資源對於原住民族文化及經濟                                                       接受了至少在《第 169 號公約》中作為                      汀尼(Awas Tingni)原住民族的傳統
            有土地特性及其與國家和他者相互之                          上的中心價值來說,公約條款對於原住                                                       核心價值的土地權的規範。這份聲明主                         土地上,進行伐木工業開發,而卻未對
            間的關係。因此,《第 169 號公約》                       民族土地權利訴求主張提供有意義的賠                                                       動向全世界表達保障原住民族對於土地                         於當地傳統土地的所有權制度提供適切
            確立了原住民族作為一個群體,根據他                         償,意指國家負有義務提供賠償機制,                                                       的占有和使用權利,以及原住民族對於                         的肯認與保障,因此構成侵害阿沃斯汀

            們自身傳統土地使用與占有模式,有                          此一賠償方案包括原住民族回復土地權                                                       歷史權利主張的矯正措施。              118  對於聯合       尼原住民族的財產權。美洲人權法院認
            權主張他們與土地及自然資源之間持                          利及使用自然資源的特權。              113                                           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的用語討論,雖                         為《美洲人權公約》            125  規範下的財產
            續不斷(continuing)的關係,此類關                                                                                            然有時呈現具有爭議性的結果,這些努                         權意涵含括原住民族共有制財產,即便
            係獲致許多國家規範的倡議。第 14 條                            《第 169 號公約》對於土地權規                                                  力包括了建構在既存已被認可的權利基                         此一財產權態樣並無所有權狀的肯認,

            第 1 項中對於傳統上占有(traditionally               範的基本觀點,主要是立基於國際見                                                        礎之上。    119 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的認                  或並未獲得國家明確地承認。阿沃斯汀
            occupy)之文字使用,相對於過去式動                      解與實踐的擴張連結關係。在回應國                                                        可,除了其他資料以外,也進一步在美                         尼,如同大多數的大西洋岸原住民族,
            詞的使用,表示對於土地的占有必須                          際勞工組織當初為了起草公約而準備                                                        洲國家組織有關原住民族權利的法律文                         他們對其傳統土地的權利,並不被政府
            與現在有連結,始能主張所有者的權                          的問卷調查表中,各政府一致贊成根                                                        書的前置提案工作中呈現,              120  同時在聯       以所有權形式或其他官方檔的方式加以

            利。然而從第 13 條所提到對於尊重土                       據 1957 年所制訂的舊版《國際勞工組                                                    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上通過之《21 世                        明確的承認,儘管在尼加拉瓜的憲法及
            地相關的文化價值的要求,論證一個                          織第 107 號公約》加強土地權的相關                                                     紀議程》中第 26 章,         121 以及世界銀行           法律中,以一般條款的方式確認了原住
            與土地喪失具有充分現存的連結性,                          條款,這些政府包括了不屬於《第 107                                                     對於影響原住民族之銀行籌資計畫所頒                         民族對其傳統占有土地之權利。                  126 在
            得以藉由持續性地文化附著來建立,                          號公約》的簽署國。             114  雖然《第 107                                     布之《第 4.20 號運作指令》等,              122  也    缺乏政府明確的承認下,尼加拉瓜政府

            特別是對於如果土地遭侵奪是發生最                          號公約》被認為是有缺失的,然則該                                                        都確立了原住民族對其土地之權利。                          遂將不具所有權資格之原住民族傳統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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