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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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第一部分  第二章︱近代人權時代的發展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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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的民族是相對於主體或掌握支配力的  直接訴求,來延伸他們的努力。 這些  國際間原住民族的當代努力,係       項重新建構的理解,即便仍然在發展,
 人群,透過概念上與制度性的人權中介  努力結合在一起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運  建構在依落逵聯盟理事會(Council of   一項嶄新關切原住民族的國際法世代已

 確立了他們在國際系統中的穩固基礎。  動訴求,並在相關國際非政府組織的挹  the Iroquois Confederacy)在 1920  年代  然成形。
 這項穩固基礎與人權語言成為後來提升  注與持續來自於學界中道德學與社會學  所提出的倡議中。該委員會發言人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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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際關切原住民族與進行關於他們規範  的,以及司法觀點的支持。 學術論著  卡荷(Deskaheh)帶動一項訴求,試圖    1989 年國際勞工組織第 169 號公約
 性體制改革的重要基礎。  的擴大協助原住民族訴求能在有影響力  讓國際聯盟審議存在已久界於依落逵               1989 年《國際勞工組織第 16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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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學者和菁英圈子裡作為合法性基礎。  (Iroquois)與加拿大之間的爭議。儘                   關於原住民和部族人民公約》 是當代
   當代原住民族權利運動  這項運動中的主要發展,即係在日內瓦  管德司卡荷獲得聯盟一些成員的支持,         國際法關注原住民族的主要特徵。《第
 國際系統對於當代原住民族的處  所舉辦之國際非政府組織關於美洲歧視  聯盟終究關閉它與依落逵對話的管道,       169 號公約》修正國際勞工組織早期在
 遇,係過去幾十年來相關活動累積的  原住民族人口會議,這項會議是非政府  調整其立場而認為依落逵的不幸為加拿     1957 年通過之《第 107 號公約》,並

 成果,這一個活動涉及了且原住民族  組織附屬委員會所組織,進行關於種族  大的國內事務,因此,該項爭議超出聯     且標誌著世界社群遠離作為早期公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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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身,且實質上是受到他們驅使,原  主義、種族歧視、種族隔離與殖民主義  盟的管轄權限。 然而,在更晚近的時     心思想的整合或同化政策哲學。隨著原
 住民族已不再是討論他們權利的課題,  的計畫。1977 年的會議由來自於西半球  間,由於過去國際系統所主張人權議題  住民族漸強地掌握關切他們的國際人權
 而已成為大規模多邊對話的參與者,  的原住民族代表參與,貢獻了跨國性原  屬於國內管轄權的觀點漸次萎縮,進而     議定計畫,1957 年《第 107 號公約》

 而此項對話同時也包括了國家非政府  住民族認同的融合,並在後來拓展自包  使得原住民族受益。此外,原住民族成     被認定是不合時宜的。在 1986 年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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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組織,以及具有獨立的專家學者,而  含來自世界各地的原住民族。 這項會  功地聚焦國際關切在其相關訴求上。      國際勞工組織召集一項「專家會議」
 這一項計畫也透過國際機構中的人權  議同時協助建立來自世界各地原住民族                        (Meeting of Experts),邀集包括世界
 組織來加速推動。  彼此之間合作的模式,藉以形成並交換  經過多年努力而產生對於原住民                原住民族理事會代表,該組織係一個含

 有關他們的需求,而這項模式也持續地  族更強的國際關切,在聯合國大會發                        括來自全球原住民族群體所組成之開放
 1960 年代結合了社會新一代男性  在後續的許多國際會議中所沿用。 47  起指定 1993 年為「世界原住民族國際  聯盟。該會議提出《第 107 號公約》修
 和女性,而這些人受教於曾經侵犯他們  年」(The 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World's   正的建議,總結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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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強權所設之教育系統,原住民族開始  1977 年會議之後,原住民族代表  Indigenous People) 來響應,並於其後
 引發越來越多對於他們作為獨特社群而  開始越來越多且頻繁地出席聯合國人權  在同一個主旨上,宣示第一個「國際十       《第 107 號公約》整合主義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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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持續生存權需要的關注,這些需要  機構相關活動,基於普遍性適用的人權  年」(International Decade)。 或許,  已經不符時宜,且這項原則在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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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係基於其歷史文化、政治制度和土地權  原則提出他們的訴求。 原住民族組織  與第一個國際十年相關最重要的發展,       世界的適用上具有破壞性。在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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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 原住民族闡釋了一項他們特有的  由於在一些機構中取得經濟暨社會理事  就是設立在聯合國經濟暨社會理事會下       年和 1957 年,當《第 107 號公約》
 觀點,此項觀點有別於之前掌權者所推  會的諮詢地位,提升他們參與這些機構  「原住民族議題常設論壇」,該論壇在       被討論之時,論者有謂,整合進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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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與行動。 43  的能力管道,而經濟暨社會理事會係人  2002 年 5 月舉行第一次會議。 隨著這           流社會,將提供這些群體作為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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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權機構的母體機關。 同時,原住民族  項強化國際對於原住民族的關切,促成                          所居住國家發展過程一部分的最佳
 1970 年代原住民族透過一系列的國  啟動區域性人權機構的程序,特別是那  在這項架構下重塑一般人權原則及其意      機會。然而,這項構想造成許多出

 際會議,以及向國際政府間之機構提出  些附屬於美洲國家組織中的機制。 50  涵對於原住民族的理解。再者,基於這      乎意料的結果。它成為了一項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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