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第四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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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民制式的看法,也許因為我們長期處理原住民事務,對於原住民有比較了解,了解越多介入就
                   越深,所以放掉這種世俗的一些社會觀念,而且這些社會觀念荒謬絕倫。事實上邱法官自己也常

                   一直說,你所謂的判決,你是比較同情原住民,你願意了解他,但你瞭解還不夠,當然淑雅的問

                   題絕對不會導致你說,淑雅你說得很對,不是因為原住民就可以豁免,這完全相反,淑雅不是問

                   這個問題吧!她在問的是說,你說原住民喝醉酒是因為他們有喝小米酒文化,這個邏輯就大有問
                   題了。小米文化引起喝醉酒打人的話,那我們有紅酒文化、白酒文化、清酒文化、威士忌文化、

                   高粱文化,怪不得國家會亂七八糟,法官適用法律也是沒有錯,我剛剛為何要建議法官,因為法

                   官可能是族群問題裡面最後的救贖可能,因為你們還有獨立審判的空間,可以解釋法律,你們要

                   了解現在法律是有問題,你可以放任大型演唱會完全不會觸犯集會遊行法,儘管他嚴重影響路
                   權,但一個人在總統府面前照相就被起訴。

                       剛剛列入的那幾種裡面其中講到「性」,我們講原住民對通姦的忍受度很大,所以你說他們

                   有時候也不一定要告,只要拿山豬去賠償,但這個正好相對中華民國這所謂文明的國家,居然還
                   把婚外情當成刑事,認為國家有權介入人民的感情權力,還可以處罰,哪一個比較落後?你剛看

                   到說原住民在部落裡面沒有對通姦刑事處罰的概念,要佩服讚嘆。這不只一次,我跟大家講,把

                   我們法律再研究深一點,國家法案基本設定很幼稚,我們最近在討論,在高雄上課「正義的理念」
                   那本書裡有一個故事,「 印度有三個小孩搶一隻笛子,A說因為只有他會吹笛子,笛子給他,盡

                   的效益最大,這是功利主義說法;第二個說因為我最窮,沒有其他玩具,我的快樂最大;第三個

                   說這個笛子是我做的,這是我的怎麼會被人搶,然後經濟和社會學家從不同角度來看,會有不同

                   的講法說這個笛子要給誰。」我問我們學生設定都不要想別的,只要想現在法律會怎麼判?大家
                   都說當然私有財產絕對,應該要判給原始的持有者。這個很狹窄的觀念在支配我們,我們好不容

                   易有特殊文化告訴我們,其實法律不是死的,是可以變活的,可以顧及到正義的時候,是很好的,

                   不要說因只有 2%的人口很可憐,是需要被保護的人所以要施捨他。不是耶!它是非常重要的教

                   材,它提供很多可以讓我們現在法律更完備正義、顧及更多,完整的寶庫啊!要用這種態度去了
                   解原住民的文化,那不然我們今天早上找達利牧師講這麼多的目的是什麼?不是這兩天的論壇變

                   成全民法官要有共識,一起去同情一下原住民,有罪還是要立罪的,原住民有缺陷,但正好相反,

                   你現在看到根本沒有飲酒文化,人類學上面什麼時候有長期喝酒打老婆文化?可在家裡打老婆不
                   會出事的是中華文化,是中華父權兩千年打到死也沒什麼事,通姦都對妻沒有對夫,所以一夫多

                   妾當然沒有必要通姦,還可以嫖妓。老婆不堪家暴脫逃出去陷入愛河,通姦被老公抓到帶回來,

                   可以憑夫嫁賣,這是中華父權兩千年,那到底誰比較文明?國家的制度和原住民的傳統規範衝
                   突,不是說我們國家就有什麼了不起,不是,是你後面有陸海空軍…。


                   與談人(瓦歷斯.貝林 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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