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0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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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社會工作服務業(11.24%)、批發及零售業(10.82%),原住民族就業

                   者有 1 成以上比率屬非典型工作,而全體民眾在此些行業比率較低。



                   五、  113 年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 35,304 元,較 112 年 34,244 元增加

                          1,060 元;主要工作收入結構分布以 3 萬~未滿 4 萬元比率
                          (38.78%)最高



                         就業者工作身分可分為五類,分別為雇主、自營作業者、受私人

                   僱用(含受非營利組織僱用、受公司/企業僱用)、受政府僱用者及無

                   酬家屬工作者。不同範疇定義就業者有三種類型,由大到小分別為原

                   住民族就業者、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



                         1.  原住民族就業者:包含雇主、自營作業者、受私人僱用、受

                             政府僱用、無酬家屬工作者五類身分,113 年推估人數 288,142

                             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5,159 元,較 112 年的 34,099

                             元增加 1,060 元。



                         2.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上述定義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113 年

                             推估人數 286,957 人。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後,113 年原住民

                             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5,304 元,較 112 年


                             的 34,244 元增加 1,060 元。觀察主要工作收入級距分布,以

                             3 萬元~未滿 4 萬元比率最高,且未滿 3 萬元比率首次下降至

                             3 成以下。


                         3.  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僅包含受私人僱用、受政府僱用兩類,


                             113 年推估人數 254,159 人。113 年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每月

                             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5,431 元,較 112 年的 34,373 元增加

                             1,058 元。



                         聚焦受僱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與基本資料交叉分析,年齡增

                   加主要工作收入增加,然而到了 55 歲年齡層起開始減少,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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