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2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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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請問您主要經濟來源工作的身分是什麼?」:本問項係依主要工作場所之身分
                         填列。
                       1.「雇主」:凡自己或合夥經營事業而支付薪資僱用他人幫忙者,均歸列為雇主。

                       2.「自營作業者」:凡自己或合夥經營事業或獨立從事一項專門職業或技藝工作,

                          除無酬家屬工作者及無酬學徒外,並未僱用他人幫忙工作者,均歸列為自營
                          作業者,如未僱用人之農夫、雜貨店主、醫生、小說家等。
                       3.「受非營利組織僱用者」:指受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基金會等組織僱用。

                       4.「受公司/企業僱用者」:指受私人營利企業、公司行號等組織僱用者;學徒若

                          不須繳費,但有膳宿或其他報酬者亦歸此類。
                       5.「受政府僱用者」:指受僱於本國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公立

                          醫院等,包括由選舉產生之公職人員,如村里長,亦應歸入受政府僱用。圈
                          選本選項者【續問 B6-1】「請問有沒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


                       6.「無酬家屬工作者」:         ☆請注意:工時與 B3 答案對照
                              ⚫  凡在資料標準週於家屬經營之事業內幫忙工作 15 小時以上,而不領
                                   受固定報酬者,均為無酬家屬工作者。【跳問 C1】

                              ⚫  於家屬經營之事業內幫忙工作未滿 15 小時,而不領受固定報酬者為
                                   非勞動力。【跳問 E1】
               C 部分:就業狀況

                    C1.「請問您主要經濟來源工作的行業是什麼?」:依主要工作的工作場所及主要產
                         品或業務判斷勾選 1 至 19 項相關之行業類別。  【可參考 B1 查填之文字】

                              所謂「場所」係指一人或一人以上從事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活動空間

                               而言,須在同一固定範圍接受同一權力組織的指揮、監督。如一家工廠、
                               一個農場、一家商店、一間醫院等均屬之,場所名稱如:「新北市政府」、
                               「台北銀行」、「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誠品書局」等。

                              所謂「主要產品或業務」:指工作場所之主要產品或業務。如從事商業,
                               應追問是批發或零售,兼營批發及零售只須選擇營業利潤較大者。

                              行業圈選完,若是選擇農、林、漁、牧業(含打獵)   【續問 C1-1、C1-2】
                               C1-1.「請問您平均每年農(林漁牧)閒期間約多久?」:若是圈選選項「6 沒

                                    有農閒時期」者,【跳問至 C2】。
                               C1-2.「請問您農(林漁牧)閒期間有沒有打零工?(指其他有工作報酬的零

                                    工)」。
                    C2.「請問您主要經濟來源的工作是擔任什麼工作?」:

                              本問項依主要工作的職務填列,應根據受查者「職位名稱或身分地位」判
                               斷圈選 1 至 10 項相關之職業類別,並填寫「職業名稱或工作內容」及由
                               訪問員查表填寫相關職業別之「細分類編號」。本問項判斷說明如下:



                                                          附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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