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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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抽樣方法
1.追蹤樣本戶之抽樣
前次調查成功樣本為追蹤樣本底冊,追蹤樣本抽樣方式採
用分層隨機抽樣法,以隨機抽樣方式抽出50%受訪樣本戶,做
為該次追蹤樣本戶,未抽中的50%則做為追蹤樣本之替代樣本
戶。若追蹤樣本戶全數接觸仍無法完訪,則以同一縣市、同一
鄉(鎮、市、區)追蹤樣本為優先替代,若仍無法完訪,再以
同一縣市、同一鄉(鎮、市、區)新增樣本替代之。
2.新增樣本戶之抽樣
扣除追蹤樣本目標完成數後,餘下之樣本即為新增樣本,
新增樣本依是否為原住民族地區有不同之抽樣設計:
(1) 第一層與第二層抽樣方法:第一層山地鄉、直轄市山地原
住民區及第二層平地原住民族鄉(鎮、市),採用分層隨機
抽樣法,按各鄉(鎮、市、區)原住民族戶數,占全體原
住民族總戶數比率分配至各鄉(鎮、市、區),各鄉(鎮、
市、區)內的原住民族家戶以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出應有的
樣本數。
(2) 第三層抽樣方法:第三層為非原住民族地區,由於分層內
原住民族居住分布較為分散,因此採用二階段隨機抽樣法。
第一階段採 PPS 抽樣法(Probabilities Proportional to Size)
抽出樣本鄉(鎮、市、區),各鄉(鎮、市、區)的抽出機率
與該鄉(鎮、市、區)的原住民族戶數成正比率;第二階段
再從中選之鄉(鎮、市、區)內,隨機抽取原住民族受訪樣
本戶進行訪問。各鄉(鎮、市、區)之完成戶數預估,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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