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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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抽樣方法


                         1.追蹤樣本戶之抽樣



                                前次調查成功樣本為追蹤樣本底冊,追蹤樣本抽樣方式採

                          用分層隨機抽樣法,以隨機抽樣方式抽出50%受訪樣本戶,做


                          為該次追蹤樣本戶,未抽中的50%則做為追蹤樣本之替代樣本

                          戶。若追蹤樣本戶全數接觸仍無法完訪,則以同一縣市、同一

                          鄉(鎮、市、區)追蹤樣本為優先替代,若仍無法完訪,再以

                          同一縣市、同一鄉(鎮、市、區)新增樣本替代之。


                         2.新增樣本戶之抽樣



                                扣除追蹤樣本目標完成數後,餘下之樣本即為新增樣本,

                          新增樣本依是否為原住民族地區有不同之抽樣設計:



                            (1) 第一層與第二層抽樣方法:第一層山地鄉、直轄市山地原

                                住民區及第二層平地原住民族鄉(鎮、市),採用分層隨機

                                抽樣法,按各鄉(鎮、市、區)原住民族戶數,占全體原

                                住民族總戶數比率分配至各鄉(鎮、市、區),各鄉(鎮、


                                市、區)內的原住民族家戶以簡單隨機抽樣法抽出應有的

                                樣本數。


                            (2) 第三層抽樣方法:第三層為非原住民族地區,由於分層內


                                原住民族居住分布較為分散,因此採用二階段隨機抽樣法。

                                第一階段採 PPS 抽樣法(Probabilities Proportional to Size)

                                抽出樣本鄉(鎮、市、區),各鄉(鎮、市、區)的抽出機率

                                與該鄉(鎮、市、區)的原住民族戶數成正比率;第二階段

                                再從中選之鄉(鎮、市、區)內,隨機抽取原住民族受訪樣


                                本戶進行訪問。各鄉(鎮、市、區)之完成戶數預估,以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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