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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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為原則,實際操作流程如下:


                                A.  第一階段:以 PPS 抽樣法抽出應調查鄉(鎮、市、

                                區)


                                       a. 將所有鄉(鎮、市、區)按原住民族戶數從高到低
                                          排列。


                                       b. 計算出累計原住民族戶數。


                                       c. 如新竹縣第三層非原住民族鄉鎮市內應完成 127

                                          戶,則應至少抽 5 個樣本鄉鎮市(127/25=5.08),每

                                          個鄉鎮市平均至少需完成 25 戶。新竹縣第三層非

                                          原住民族的總戶數為 4,613,採 4,613/5=923 為抽
                                          樣的區間。


                                       d.在 0 與 923 之間抽取隨機號碼 168,做為隨機起號,

                                          因此隨機樣本號碼便是 168、168+923。因此,樣本

                                          號碼是 168、1,091。這些號碼所對應的累計戶數號
                                          碼所在的鄉鎮市便是新竹縣第三層樣本中選鄉鎮

                                          市區。


                                B.  第二階段:以 PPS 抽樣法抽出受訪樣本戶


                                            操作流程與前述相同,將樣本鄉鎮市區內的原

                                       住民族家戶內人數從高至低排列,計算出累計原住
                                       民族人數後,再依抽樣區間系統抽出調查樣本戶。


                   (四)調查樣本戶換戶規則



                            為了預防母體清冊有籍在人不在、資料不正確、屢訪未遇或拒

                       絕訪問等情形,新增樣本抽出 3 套備取樣本,以備正式樣本皆已


                       用盡,卻未達所需樣本時使用。替代樣本使用條件原則,以同縣(市)

                       同分層樣本作為優先取代樣本,若相同條件下樣本不足再以同縣

                       (市)之樣本取代,若同縣(市)樣本依然不足,最後才以同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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