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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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區域樣本取代。
六、推估方法
訪查結束後所得之資料經複查、審核、檢誤以確定其完整性、合
理性及正確性後,將進行以下之加權調整:
(一)基本權數
基本權數為各樣本戶抽樣機率的倒數,各層之抽出率說明如下:
1.第 i 副母體(各縣市的原住民族地區)之抽出率為:
第i 副母體樣本戶數
第i 副母體原住民戶數
2.第 i 副母體(各縣市的非原住民地區)之抽出率為:
第i 副母體原住民戶數 第i 副母體樣本戶數
第i 副母體抽樣區間 第i 副母體原住民戶數
(二)結構調整(Adjustment)
根據各副母體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人口的性別、年齡、區域分
2
配結構,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即卡方( )檢定),若樣本結構
與母體結構不符,則以性別、年齡及區域為分層變數進行加權調整。
公式如下:
′
⁄ ′
′
其中, 及 為第 i 個副母體之母體總人數及樣本總人數,N
′
及 為第 i 個副母體第 a 組(性別與年齡交叉層)之母體人數及樣
本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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