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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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區域樣本取代。




                   六、推估方法


                         訪查結束後所得之資料經複查、審核、檢誤以確定其完整性、合


                   理性及正確性後,將進行以下之加權調整:


                   (一)基本權數


                         基本權數為各樣本戶抽樣機率的倒數,各層之抽出率說明如下:



                         1.第 i 副母體(各縣市的原住民族地區)之抽出率為:

                                                     第i 副母體樣本戶數
                                                    第i 副母體原住民戶數



                         2.第 i 副母體(各縣市的非原住民地區)之抽出率為:

                                        第i 副母體原住民戶數              第i 副母體樣本戶數
                                         第i 副母體抽樣區間             第i 副母體原住民戶數



                   (二)結構調整(Adjustment)


                            根據各副母體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人口的性別、年齡、區域分

                                                                          2
                       配結構,進行樣本代表性檢定(即卡方(                                   )檢定),若樣本結構

                       與母體結構不符,則以性別、年齡及區域為分層變數進行加權調整。

                       公式如下:

                                                                    ′     
                                                               ⁄     ′   


                                           ′
                            其中,   及   為第 i 個副母體之母體總人數及樣本總人數,N                                           
                                       
                                             
                           ′
                       及   為第 i 個副母體第 a 組(性別與年齡交叉層)之母體人數及樣
                               
                       本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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