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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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
(二)Gaga
泰雅族的 Gaga 是整個族群的中心,可大可小。小由五常大至國家社稷律法,小朋友的規範
是在孝敬父母與順服家族,部落規範在於互相協助團結以及家族間的規範。對外的是勇敢殺敵保
護族群等。
(三)自然法
原住民族的律法皆來自心靈與天地之間的連結,在山林的每個角落都有不同的精靈在管轄,
無所不在於大自然間,許多人不能去觸碰源自祖靈所訂下的約或規範,謹記為守唯一的法則,與
現今的法令不同的是遵守一個大原則就是所有的依歸,許多的法令卻不能滿足與規範人的行為,
人創造法令卻也創造相對的法令去抵抗既有的規範,產生了所謂的辯詰。法令就須一直辯論下
去,這是一個非常獨特的人的行為模式,在於無法信任制定的法令,周全與否的疑慮而創造不同
天地間的法則。自然是一種規律與和諧的,不容許破壞與改變,有人悖離了就需要付出代價,代
價是慘痛與生命的豪賭,沒有人可以逃得過劇變的下場。
(四)禁忌
禁忌是維護部族的和諧的一種與天定下的詛咒,天已經被記於天上的規範,以此禁忌作為不
足的規範,這個規範小至平常的說話或行為,如出外打獵不得先行誇大其辭,未遵守而無獵物將
空手而歸,令近親視為重大禁忌侵犯者將慘遭死亡或壯大疾病,族群之間的禁忌大同小異,皆為
祖先訂下的規範,人與人之間的;與動物間;與親族間等等的禁忌,在族群間格外受到重視,此
與現代漢人的律法有極大差異。
(五)人遵守法令
人的社會關係越複雜,法令訂定越詳細,法令源自於人的不信任與約束他人的行為,人們在
群體生活中需要建構規範以彰顯社會公義,專制與帝國君王主義時代下也創出許多典律規範國家
社會,規範的立意為訂下永遠的依循與規範,人的社會中需要約束每一種不同的人,如果用一己
之私或性格的方式社會將永無寧日,文化與地域法令也不同,大國家小國家的法令也不同,法力
的訂定攸關人的關係倫理,必須遵守制定的法令才能有和諧的國家。
(六)宗教(基督教、天主教、真耶穌教、佛教、道教等等……)文化
宗教是一種信仰在每個地區所產生的生活文化,在區域共同遵守的宗教有非常多種,主以勸
人向善,社會族群朝向善良與美好,這是一種心靈的道德規範與崇高的願景,遵守的規範以個人
信仰態度而不一,這個宗教規範會隨人也產生不同的結果,常常與時間社會與生活不同而不同,
因為人還是像眼睛所看到的,有人會藉由信仰造就自己的慾望,使許多事情變的不一樣。
(七)罰責
罰責是由天的懲罰居多數,由天降下處罰非常重大,影響深遠,許多人非常懼怕,在現代資
本社會的觀念下都以金錢貨幣為處分的依據,使得法令變成了權力金錢的另一種手段,這是目前
法規範詬病所在,回到原始單純的規範是否會讓人的犯罪變少,過多的罰責只是讓弱勢更為低
下,罰責的目的本身是讓人遵守以及產生畏懼,具有責任與擔當,從這樣的想法讓社會更好,無
從區變更法令的權威。
四、現在的律法
常常與原住民有爭議的法令大概有(一)民法(二)刑法(三)國家公園法(四)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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