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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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二:
獵捕野生動物 vs. 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
野生動物管理辦法
【會議實錄】
主持人:原住民族委員會阿浪.滿拉旺處長
大家午安,王處長家裡有喪事,所以請我來代理。首先介紹題目的發表人,第一個議題關
於空間與土地的發表人是郭東雄老師,與談人為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的林誠榮局長;第二個
議題是野生動物議題和文化的關係,發表人是林光義警官,與談人是林務局的代理管立豪組長;
第三個議題是原住民法規,請到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邦卡兒處長,與談人是法律扶助基金會台
東分會的陳采邑執行秘書。
與談人: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林誠榮 Masa.Watan 局長
我是泰雅族,來自桃園縣復興鄉的 Masa.Watan。沒有土地哪來的打獵,郭老師的說法我
非常贊成,先把土地和人找回來,才有我們的獵場、領域、才有我們打獵的傳統習慣。看看郭老
師所報告,從泰雅族的遷徙的過程、頭目制度、和解的方式、打獵、領域等都與泰雅族的版本有
80%相同。泰雅族的埋石制度是和解,現今的檢察官和法官是做不到,只要一埋石事件就解除。
陌生人在爭奪、爭戰的過程中,和解後大家回歸不認識的狀態;但原住民只要一和解,就是家人、
就是兄弟姊妹,這完全是融合一個家庭,這兩個處理機制是不同的結果。從我們傳統空間到國家
的習慣法令,一直遷徙延續到傳統文化,就是因為有遷徙、一直遇到新的植物、新的文化,所以
語言和文字都在變,在這個過程因為土地崩落就離開,但離開後我們還是要回到原來的土地來。
講一個例子,當初為了建立石門水庫,把我們的部落遷到大溪石門水庫的後段,颱風把我們的部
落沖毀,又把我們遷到觀音,平地漢人是住在防風林之前,原住民是住在防風林後面靠近海邊,
那個環境很多沙子,所以我就和爸爸一起離開,回到復興鄉。這就是牽涉到國家有沒有好好對待
這個土地原先的主人,郭老師的報告我非常認同,源自於我們的文化才有傳統的祭典,例如泰雅
族的祖靈祭,從這個祭典找回我們的祖先,如何讓千年百年的過程能夠找回,然後又用眼睛、嘴
巴、歌曲將文化傳承給下一代。我們就是用吟歌方式傳承家族,這樣分散在各地的子孫只要聽到
這樣的吟歌,就可以知道彼此是親戚。
剛剛在講修復式的和解,泰雅族的習慣法只有六條,不要偷、不要搶、不要貪、不要驕傲、
不要姦淫、不要欺騙,這六條守著祖靈。然後長者出來和解,和解完就沒事了。
與談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保育組管立豪組長
我不是學法律的,有些法律見解我無法理解,但我會站在生態的角度為野生動物辯解,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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