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原住民族權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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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初期肇基 二、聯合國與原住民族
近代國際社會對於原住民族權利的 聯合國原住民族人口工作小組的成
認知,直到 1970 年代才有突破性的發 立,促使國際原住民族權利的發展進入
展。一個重要的契機是在 1969 年 6 月, 到系統化與法制化的階段。不過,由於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特別報告員 Hernán 該工作小組在聯合國內部的組織運作,
Santa Cruz 針對種族歧視在政治、經 就組織層級與事權執掌略顯不足。聯合
濟、社會與文化面向所呈現的問題,向 國人權理事會於 2006 年設立後,隨即
聯合國防止歧視與保護少數附屬委員會 啟動內部組織的改造,經人權高級專
提出研究報告,其中有以專章對於原住
員辦公室的規劃與研議後,於 2007 年
民族的人權問題提出關心與行動方案,
結束「原住民族人口工作小組」,改以
並建議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簡稱
設立「原住民族權利專家機制」,作為
經社理事會)應就全球原住民族所遭遇
人權理事會的下屬機構,向人權理事會
的歧視問題,進行綜合與普遍的研究。
提供關於原住民族權利的專門知識與建
1971 年起,José R. Martínez Cobo 獲
議,協助會員國落實《原住民族權利宣
派任為特別報告員,執行這項針對各國
言》的各項目標。
歧視原住民族問題的研究,冀能就消除
此外,原住民族在聯合國組織中
對原住民族之歧視,提供具體建議予國
的參與,以 2000 年成立的「原住民族
內和國際的因應措施。歷經 15 年的調查
議題常設論壇」尤其重要,常設論壇是
與研究,經社理事會自 1981 年陸續發布
設立在經社理事會下,具有對話與建議
「歧視原住民族問題研究報告」,獲得
的開放性架構,對各國非政府型態之原
國際社會相當大的迴響與關心,促使聯
住民族組織與區域性組織而言,確係全
合國成立原住民族人口工作小組,肩負
球原住民族參與聯合國的重要平台。自
兩項重要任務,一為檢視國際原住民族
2002 年召開第 1 次會議,常設論壇迄至
人權的國內發展,另一則是進行原住民
今(2022)年已有 21 屆,每年均有特
族權利宣言的草擬。
定主題,讓原住民族非政府組織、團體
與各國政府代表,以開放論壇方式進行
對話,檢視並推動《原住民族權利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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