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 - 原住民族權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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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權」確認原住民族個人之生 有權免於遭致歧視或偏見(第 9 條)。
存及自由與安全地生活,係與生俱來的
(二)文化 (culture)、信仰 (religion)
權利(第 7 條)。同時,原住民族作為
、語言 (language)
一個群體,有權享有安全且不受暴力侵
7 第二個面向的權利系譜則是與文化
害的自由、自主生活型態 。舉例來說,
澳洲曾發生過的「被偷竊的世代」,以 完整性相關,包括「文化權」、「信仰權」
及加拿大曾實施過的「印地安寄宿學校 及「語言權」,規定在宣言的第 11、
政策」,都是國家以強制力將原住民族 12、13 條。
孩童帶離原生家庭的慘痛歷史,即已嚴 要言之,原住民族有權實踐與復振
重剝奪、侵害原住民族「生存權」、「自 本有的文化和傳統。依此意旨,國家應
由權」及「文化安全的權利」。 與原住民族合作,確保原住民族可以自
「文化安全的權利」含括享有維續 由地實踐、維護、復振與保持本有的文
本我文化,不受強制同化及其文化免於 化、精神、信仰與知識傳統,由此衍生
破壞的權利。亦即,原住民族有權拒絕 的傳統財產權應獲得尊重;對於那些沒
接受他人文化與生活方式(第 8 條)。 有經過原住民族自由、事前與知情同意
與此相關連者,國家不得以武力或強制 而逕自使用及侵權者,國家應保障原住
方式,將原住民族從他們的土地上遷移 民族的權利救濟。又,原住民族就其歷
或重新安置,除非是經過事前的諮詢並 史、語言、口述傳統、書寫系統及文學,
取得原住民族自由知情的同意(第 10 有權恢復、使用並傳承予其後代,同時
條)。即便如此,原住民族也有權利因 亦有權在部落、傳統領域及人際網絡中,
為情事緣故所行遷移獲得補(賠)償, 使用本有的名稱及用語。當然,原住民
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選擇返回自己的土 族也有權利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使用
地。 自己的語言與其他人進行互動,舉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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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此一權利系譜亦與身分認同 說:在法庭活動中,透過翻譯來被理解 。
及歸屬相關。準此,原住民族社群及其 (三)教育 (education)、媒體 (media)
個人,有權歸屬於特定部族或民族,且 、就業 (employ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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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註,頁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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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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