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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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四、國際原住民族重要判決

              編      案例               名稱                           摘要
              號
               1  原住民族傳 Dodd  v State of  South  本案 聲請 人為 南澳 的阿 拉巴 族
                  統領域權之 Australia [2012] FCA 519     (Arabana people),對南澳大利亞省
                  要件                                 提出關於傳統領域權之案件。本案
                                                     法院認為,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權利
                                                     認定係以傳統文化生活權利為中
                                                     心,任何仰賴土地所產生的活動國
                                                     家都應與保障,而此權利之界定,
                                                     應以部落與土地間所形成的傳統生
                                                     活習慣為基礎。法院最後依據「原
                                                     住民族傳統領域法」第 223 條形成
                                                     一套認定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標準。
               2  強迫遷徙原 Xákmok Kásek Indigenous  本案聲請方為原本居住在恰科區
                  住民族        Cmty. v.  Paraguay, Merits,  (Chaco Area)的原住民族部落,其
                             Reparations, and  Costs,  對巴拉圭政府未考量原住民族利
                             Judgment, Inter-Am.  Ct.  益,將其傳統領域所在之部分土地
                             H.R. (ser. C) No. 214  出售給私人,並將其他部分認定為
                             (Aug. 24, 2010).        動物保育區而無法為購買之作法,
                                                     向美洲人權法院提出控訴。法院承
                                                     認聲請方所主張的傳統領域以及對
                                                     此土地之權利。法院審理後並認
                                                     定,財產權、有效救濟權及免受歧
                                                     視之權利被巴拉圭政府違反。法院
                                                     更進一步承認傳統領域與原住民族
                                                     文化認同間之關係,並且在國家之
                                                     作為使原住民族無法近用其土地及
                                                     進行自給自足,更加上國家怠於提
                                                     供獲得適當飲水、教育、衛生服務
                                                     及糧食下,部落有尊嚴的生存權亦
                                                     受違反。
               3  自然資源開 Kichwa Indigenous People  本案聲請方為厄瓜多雅馬遜省分最
                  發與當地原 of Sarayaku  v. Ecuador,  早定居在此的喀奇瓦族(Kichwa)
                  住民族生存  Merits and Reparations,  之一支撒拉雅庫族(Sarayaku)。由
                             Judgment, Inter-Am.  Ct.  於自 1996 年起厄瓜多政府分別與兩
                             H.R. (ser. C) No. 245, 151  個阿根廷石油探勘及開發公司簽
                             (June 27, 2012).        約,使其能獲得特許在聲請方族人
                                                     長期生存的傳統領域進行開發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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