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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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案件檢選清單
編 案例 名稱 摘要
號
Aboriginal Peoples, CAP)主席時提
出, 第一 審之 原告 為 Daniels
Gardner、Joudrey 及原住民族議會,
被告為代表聯邦政府之印地安族事
務及北部發展部部長。原告在本案
主張主要有三點:(1)梅蒂斯族及
無身份印地安族為 1867 年憲法第 91
條第 24 項,「印地安族、為印地安
族所保留之土地」中所稱之印地安
族,(2)聯邦政府對梅蒂斯族及無
身份印地安族負有信託責任,(3)
梅蒂斯及無身份印地安族人有權
利,被聯邦政府以善意、及在整體
的基礎上,透過其選擇之代表,與
之進行諮詢及協商。法院判決原告
勝訴,認同原告主張,認為聯邦政
府應提供更多服務及計畫。
8 原住民族漁 R. v. Kapp, [2008] 2 S.C.R. 原住民部落依據「原住民族部落捕
獵權 483, 2008 SCC 41 魚執照登記法」在捕魚季前一天能
獲得捕魚許可,因此本案聲請人
Kapp 為非原住民之商業漁民,因為
無照捕魚而被罰,與其他人對此發
起抗議活動,主張此捕魚執照之核
發,在基本權憲章第 15 條第 1 項
下,對其構成基於種族之歧視。在
第一次上訴中,法院認為非原住民
漁民之人性尊嚴,在系爭規定下未
被影響,而在對卑詩上訴法院之上
訴,被法院駁回,並且在上訴至最
高法院後,法院亦認為系爭捕魚執
照制度未違憲,上訴駁回。
9 原住民族傳 2007 JUDGEMENT In the 本案原告不服被聲請機關怠於審查
統土地權之 High Court in Sabah & 其對系爭土地所主張的原住民習慣
確認 Sarawak At Kota Kinabalu, 權利( Native Customary Rights,
Judicial Review K 25-02- NCR),以及拒絕其受託人之土地登
2002 記申請,向法院提出司法審查,原
Rambilin binti Ambit 告另對 無 權侵入 其 土地者
(Plaintiff) v Assistant (Ruddy),提出民事訴訟。被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