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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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傳統領域調查
原民會自 2002 迄 2006 年年起即進行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調查,在其完成的
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以下資訊:
1.南澳鄉各部落的統領域與部落現所居的位置有別。部落現所居位置經日治
與國府集團移住政策後,大致上皆遷徙至臨海的淺山地區,而非居住於其傳統領
域內;其中,絕大部分今部落所居之處,則位於它部落的傳統領域。從圖中,可
以清楚的發現,今東岳村、南澳村、碧候村及金岳村所居位置即在 Tlangan 社傳
統領域中。
2.原部落的傳統領域雖仍具有明確的界線,但因今部落處於混居狀態,所以
難以與今村落一一相對應。透過色層的分別,圖中東嶽屬 Gugut 部落無誤以外,
我們可以看到澳花村與南澳村的傳統領域即包含原 Kbbu、Klmwan、Kmuyaw、
Bbukeykay 與 Kngayang 部落,金岳村的傳統領域實則包含 Ryohen、Tblaq、Rgyax
與 Haga-paris 部落, 而武塔村的傳統領域實包括 Tlangan 部落與 Tpihan 部落。
另外,武塔村的傳統領域也有與大同鄉寒溪村重疊的狀況。
叁、研究討論
基本上,南澳鄉部落核定的作業係以「理念型部落」作為標準,在既定的村
里行政區域下,再行劃分一至三個部落,使得村落更形零碎化,而無視部落已因
歷來政權殖民政策下出現的空間之調整。部落核定作業,雖然其目的在建立為促
進原住民族部落健全自主發展,並作為未來原住民族自治的基本政治單位,但在
南澳鄉的語境中,其政治意義卻反無文化意義為大。連結南澳鄉傳統領域的調查,
我們也可以看到這樣的矛盾與困境。本研究的目的,即在指出南澳鄉部落核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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