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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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 第四期
陸、
承前,就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概念,作者再舉台東實際案例,與各位先進分享:
一、台東嘉蘭村莫拉克風災國家賠償訴訟
位於台東金峰鄉嘉蘭部落,2005 年 7 月 18 日海棠颱風及 2009 年 8 月 8 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嘉蘭部
落,兩次造成多數房屋毀損、農地沖毀流失,嘉蘭排灣族人目睹土地、家園及傳統文物遭洪水吞噬,飽
受流離失所之痛苦,族人記起古訓─水會想念他曾經走過的路,反思自日治時期以來之不當的遷村政
策,不得已委由法律扶助基金會台東分會律師對台東縣政府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單位提起國家賠償訴
訟,不忍司法訴訟對族人的心靈煎熬,在一審判決前,律師團經過部落同意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洽談和解
方案,雙方達成以原住民族傳統和解儀式解決訟爭,撫平族人因風災所造成的創傷,由各家族頭目與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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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簽訂名為 「Maljaljenguanguaq 協議書」,該協議書以中文、 排灣語及魯凱語
三種語言書立,雙方於 2014 年 12 月 23 日舉辦傳統原住民族和解儀式,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致贈部落豬
隻、小米酒、檳榔等禮物,雙方坐下來對話取得諒解,共飲連杯酒,在莫拉克颱風洪水流逝的家園土地
上,以古訓─“水會想念他曾經走過的路”立下石碑,警惕後代子孫學會謙卑與大自然和諧共存,記取古
訓守護部落,與天地和平共存,部落也撤回對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國家賠償民事訴訟,雙方往攜手重建家
園的路上前進。
二、台東卡大地布(知本)反遷葬行政訴訟事件
類似於訴訟中與主管機關和解的案件為台東知本卡大地布反遷葬案件,位於台東知本卑南族卡大地
布部落傳統領域內的知本第六公墓,卑南族語地名稱 tarnauwan,意指瞭望警戒的地方。明清時期,知
本卡大地布部落尚居住於屯落社(KazeKaLan)及杜比社(tupi)(即今台東市建興里青仔林山區及山腳),
為防範他族侵略,保衛族人生命安全,在通往部落必經的公墓現址,設立警戒哨防禦。日治時期,日人
未經族人同意,強佔土地設置為公墓,而成為現今的第六公墓。因卑南族的傳統宗教信仰分為「自然崇
拜」及「祖靈崇拜」。族人相信天地萬物皆有靈,人類行事的吉凶禍福,都與自然界諸靈息息相關,祭
祀是為了表達對自然界諸靈的祈求及感恩。族人也相信祖先死後會化為靈魂來守護後代子孫。因知本第
六公墓是卡大地布部落原住民先祖的安葬聖地,神聖不可侵犯。2010 年台東市公所在無預警之下,以都
市發展及發展觀光為由,在第 6 公墓立起公告骨骸應在期限內遷葬,強制要求部落將長眠於此的祖先骨
骸遷移到台東市立殯儀館,並把地表下層層堆疊骨骸視為「無主墳」處理,卡大地布部落多次與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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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未果,經部落會議決議以實際行動宣示「捍衛祖靈、拒絕遷葬」 決心,因該台東市公所遷葬公告
為一般行政處分,部落遂以三大家族Mavaliw(馬法溜)、Pakaruku(巴卡露固)、Ruvaniaw(羅法尼
2 Maljaljenguanguaq 是排灣族語, 有相互示好、相互慰藉及相互取暖之語意,是排灣族化解雙方歧見之傳統
智慧;而爭議對象可能是部落 對天神、對祖靈、對其他部落或人與人之間等。
3 相關訊息可參「知本 卡地布部落 -悍衛祖靈 拒絕遷葬-」臉書(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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