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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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3









                            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原住民族


                                              法律服務中心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 2018 年 3 月 12 日於花蓮縣成立台灣首座原住民族法律服務

            中心。
                 法律扶助基金會成立宗旨,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

            報酬的人民,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
                 而原住民族在我國訴訟實務上,因為本身語言隔閡、檢察官和法官普遍對於原住民族

            傳統習慣和生活方式缺乏認知,加上經濟弱勢。導致在訴訟上長期處於弱勢。這種現象在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案、美麗灣案、蔡忠誠獵槍案,到現在仍在進行釋憲和非常上訴的獵人
            王光祿案上,都展現出台灣迫切需要有原住民族相關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扶助。

                 如今在台灣原住民人口最多的花蓮縣設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希望透過原住民族

            法律服務中心的專業,讓原住民族在訴訟天平兩端得到真實的平等,不讓這片土地的主人
            因為實現傳統文化,而落入監牢,也同時落實人民訴訟權的保障。

                 受邀參加揭牌儀式的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表示,根據去年 9 月總統府公布了「司法改

            革國是會議成果報告書」,決議要針對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
            宣言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等保障原住民族司法權益之精神,透過短中長程三階段的目標來進

            行落實,短期部分-培養司法相關人員之文化衝突敏感度,落實保障原住民族之司法權益;
            中期部分-檢討原住民案件審理事件範圍,研擬增設原住民族司法諮詢委員會、人民參與審

            判制度應考量原住民案件的文化因素;長期部分-我國應參酌各國立法例,研議承認原住民

            族習慣法及設置原住民族法院之可行性,以實踐原住民族司法自治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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