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2 - 原住民族文獻第14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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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梭、翻譯與協商,這些多元論述之間的轉譯與協商並非矛盾,而是族人在面對多
             重制度壓力時所展現的複雜回應。儘管研究策略與分析路徑不同,兩位作者都描述
             原住民族如何在跨物種關係實踐中,展現其文化主體性、倫理關懷與政治訴求。不
             過,由於二文聚焦的主題是以人類文化為敘事中心,尤其Nicolaisen論文主軸為當代

             法制的論述攻防,未將非人物種的能動性納入分析之中,Simon在後續研究(2020a,
             2020b)才以人鳥關係開啟更加深入的討論。此外,雖然二文皆談原住民社會中跨
             物種關係的變化,Simon立基於其長期田野的民族誌資料,而Nicolaisen論文中討論
             泰雅族人與動物關係的觀點,許多是採自幼教影片《彩虹橋的審判》裡面的對話,

             難以全然視之為傳統泰雅族人跨物種關係的呈現。
                 多物種關係研究所強調的「關係性」與「共生倫理」,為我們提供了理解人
             與非人互動的新方式。然而正如Bessire與Bond(2014)所警示,若僅停留在本體論
             的差異讚頌,過於強調差異與本體論多元,忽視原住民族面對的實質處境與歷史壓
             迫,可能導致批判的延宕。Simon與Nicolaisen的研究正是此提醒的回應,兩位作者

             分別從文化實踐與制度協商出發,呈現出當代臺灣原住民族在多物種世界中如何主
             動行動,以及他們在面對外部力量時展現的能動性和其中的複雜性,儘管二文關注
             的族群、議題和分析角度有所不同,但都強調了文化在形塑其應對策略中的核心作
             用。原住民族面對多物種關係變化時,不是簡單地再現本體論差異或「傳統」知

             識,而是透過法律語言、宗教實踐與文化敘述進行策略性操作,這些實踐既有文化
             根基,也具政治意圖,顯示出原住民族主體性不僅存在於文化延續上,也體現在面
             對現代制度時所做的調動與回應。因此,討論原住民族世界觀中的多物種關係,
             並不是為了還原一個全然非現代的世界,而是須同時直面原住民族的族群差異、社
             群內部差異、現代困境與權力實作,在書寫中處理文化內部的動態性與制度外部的

             張力。



             附註

             1    Nicolaisen引用Eduardo Viveiros de Castro(2004)的controlled equivocation概念,用來形容
                  在不同文化或本體論之間對話時,避免直接翻譯或強制對齊語義,而是有意識地保留差異與模
                  糊,以尊重彼此的知識系統。








             82      原住民族文獻 | 第六十三期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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