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2 - 第一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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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以它裡面法律的規範對像絕對不是說只有針對原住民,有很多是規範到漢人,同
               樣一個東西有不同的法律在交織衝突的時候,你要怎麼去使用它,我想這是執法者一個

               的非常困難的問題。譬如說抓一隻山羌,那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是問題是你又涉
               及到原住民基本法19條的問題,那到底那一個法律可以優先適用,我想這是目前我們這
               個執法者或者說在以後在規範制定相關原住民法律的學者專家應該會想辦法去研究。因
               為像這篇文章,它的最大重點也是在這邊,那你如何是把這個衝突的問題把它解決掉,

               如果能夠解決的話,當然最好。

                    第二個是說,什麼是原住民?我想這是一個很大很大的問題,台灣目前承認是14
               族,可是問題是還有很多人在吵,像平埔族也在吵說他們也是原住民,像喜拉雅族大家

               都知道有一個很出名的潘先生的案子,他擁有獵槍,我們去花蓮地院辦那個案子的時
               候,去問原委會喜拉雅族到底是不是原住民,原委會跟我們講說,他們不是原住民,說
               漢化已經很嚴重了,一審這樣判,判一年兩個月的樣子,一直到最高法院都覺得說喜拉
               雅族已經不是原住民。


                    可是問題是說,我一直覺得說,原住民是自認同的問題而已,而不是國家的機器去
               承認的問題,不止喜拉雅族,還有很多很多,這個是我們目前應該要去面對,要去解決
               的。第二個是說這個傳統領域的一個大問題就是流失很嚴重,你今天要去實行原住民自
               治,成立原住民自治區政府,範圍要怎麼釐清,這也是一個大問題。再來,原住民族自

               治法草案通過後,都在罵說也沒人也沒錢,什麼都沒有你自治什麼?因為原住民自治法
               通過之後,它的領域跟一般現行的行政領域是重疊的,如何去協調,讓它的自治能發揮
               最大的功用,那這是以後都要面臨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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