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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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國 原住民傳統領域與自然資源權利之法效性



                                   原住民傳統領域與自然資源權利之法效性



                                                         余建國





                                                          摘要


                        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立法目的,原本期盼原住民族在傳統領域依附山林資源之
                   生活方式能夠取得法源的依據,但該法在實施 5 年之後,原住民族在傳統領域內
                   摘取森林資源(含動物)的生活模式,遭刑罰制裁的案例卻仍層出不窮,本文整
                   理了這 5 年來包含最高法院等較為重要的實務見解,闡明原住民族基本法在現行
                   法之體系定位,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與其他法律間的適用關係,並嘗試從學說及實
                   務見解中,提供解決原住民當前困境的見解,期能獲得共識。





                   一、 前言



                        我本身是賽德克族,從小在仁愛鄉靜觀部落成長,部落物質生活非常困窘,
                   沒有瓦斯,沒有自來水,交通更是不方便,是屬於經濟條件落後的窮困部落(現
                   在也還是),所以部落絕大部分的生活物質,都是要仰賴大自然的土地資源及豐
                   沛的森林產物。當時部落還有一些高齡的紋面長者,這些耆老就是部落生活智慧
                   的中心,也是部落傳統習俗的教導者與傳承者,例如引燃火苗的火種沒有了,這

                   些長者就會教導我們,如何從深埋在溪旁的漂流木群中,尋找天然的火種(我們
                   都稱呼為「HALAN」),供作家庭生活使用,並分辨木頭的種類,那些樹種是堅
                   硬的,可以作為房子的樑木使用,那些樹種可作為牆壁使用;如何在溪流尋找、

                   擷取溪流內可作為房屋屋頂的頁岩,並捕撈魚獲;在時序進入秋、冬季之後,如
                   何在深山尋找獵物並以傳統方法(含簡易獵槍)捕獲大型獵物,供作家庭及部落
                   食用;如果缺少了類似「木耳」的蔬菜,如何在靠近溪流的特定木材上,以石頭
                   等器物敲打在木材上,讓該木材生長類似「木耳」的蔬菜;如果缺少水果、果凍、
                   野草莓時,什麼樣的季節、在何處地點,可以尋獲上開水果等等。在部落生活貧

                   困、經濟條件落後、物質生活不豐沛的年代,部落耆老以他們的傳統生活智慧教
                   導我們如何善用山林資源延續族人的生命,也教導我們如何擷取、妥善保育山林
                   的資源。



                        然而 , 部落耆老教導我們上述擷取山林自然資源的傳統,在我通過司法官考
                   試,開始大量接觸案例後,才發覺到部落的傳統抵觸了有效實行的國家法律,部
                   落耆老戳力教導我們的山林智識,竟然成為了「犯罪」習慣的傳承,而且,我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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