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第三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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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VAJO TRADITIONAL CONCEPTS & METHODS OF JUSTICE 213
則。
我們確實有一個超過 400 位會員的律師協會;大部分的律師並非為印地安法律學院的畢業生。
我們確實也有 Navajo 的實務工作者(律師),一般而言不必然非得具有法學院的學位。不過,多
數仍然具備法律學位,因此我們也推動設立了 Navajo 法律學院畢業生的律師協會。所有我們的
律師會員,不論是 Navajo 或是非 Navajo 的人,在了解我們的基本法和 Navajo 普通法的某一部
分時均產生問題。這又是為什麼呢?
我使用的其中一個範例是,說明世界上存在兩個法律系統─垂直的和水平的。我們都了解作
為垂直體系的法院,其所具有的審判權是基於權力及權威的層級化所生,透過規則與制衡原則的
使用,達到舒緩自由裁量的濫用。然而,大部分原住民族的司法系統是「水平的」,或是基於在
法律上與共識上的真實平等,而非由權威性角色所強制決定的。我在幾分鐘之前跟大家所分享的
幾則傳統規範事例,也許能夠突顯出此間所存在的差異。
我們目前仍舊需要解決如何將 Navajo 普通法及程序原則推至優勢地位的法律技術,這就像
是試圖去解釋我們造物主起源「故事」的真意,或是至少在說明 Navajo 所做的究竟有何目的。
其中一個問題是許多律師或是法律學者專家會有的,亦即他們期待看見一個強化權威和審理架構
的清楚規則和程序。然而,面對一個基於故事與平等關係所建立的司法系統,換成是你的話,你
會怎麼做?
現在的運作下,Najavo 的經驗看起來是沒有問題的,且有許多外來的觀察者透過實地拜訪
我們,撰述冗長且複雜的法律期刊文章,試圖說明我們接下來應該致力於何處。就像一個人類學
者觀察其他文化族群而嘗試去「了解」該文化時,「有趣的是,他們試圖去瞭解他們所認為的他
者行為內涵。」不過,我們知道我們所正在做的,並且我們努力去更加清楚地表達我們自身以及
向外界闡釋。
我們其中的一個問題是,在工業化社會下使用傳統法律與程序。這是可能的嗎?舉例來說,
一個因為信用問題所產生返還物品的狀況(譬如說汽車),而買方未依合意付款時的問題。我們
要求賣方至法院去得到收回物品的權利,且當這個問題判決時,Navajo 法官會要求賣方的律師
禁止獲得超過他或她解決與負債者的得利。是否這個負債者以受到被尊重方式來處理?是否這裡
嘗試去發現這個未付款的問題涉及失去工作、生病、家庭緊急狀況等?是否這裡嘗試去找尋保留
交易或是關係的方式?我們的程序被限縮在只有商業交易部分,譬如說信用交易,是一個關係而
你必須去保存你同意的關係,且完成所允諾之事。這是否有用?進入我們這個法院的律師認知這
個狀況,並且表示他們喜歡這樣的情形,因為他們充分理解這項形式背後的原則。
當自規範或價值所形塑之原則簡化為規則之後,這邊的原則即成為法律。有些規則具體成文
化於制定法,其他的則會透過司法判決來具體陳明。英美普通法體系大抵上是由一系列的法院判
決,透過規範與原則的闡釋所形成,這些就是所謂的「法律」。
這是我們認為正在做的:確認我們的傳統規則和規範是原則,而我們可以用英文將其成文化,
並且成為法律的實定法規則。我們心中知曉應同時教育外在社群以及我們的人民。我們了解到,
從今以後,原住民族知識可以用英文來闡釋,並作為同法律般使用。
重建 Navajos 對於傳統法律所做的努力需要什麼條件,假定我們確實具備教導其他人的實際
內容。首先,我們必須對於自己的能力有信心,並且了解關於「法律」這一部分是沒有至高、難
理解或是神祕的概念。它實際上是非常有人性的過程,依此我們能夠確認、闡釋並陳明我們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