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0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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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 臺灣高山舞集文化藝術服務團的由來
有一次到泰山去演出,因為場地費的因素,有機會與當時的內政部官員接觸,
也碰巧他們看過mumu的演出,表示相當欽佩這樣的團體與堅持不畏懼的精神,詢
問是否有將樂舞團體立案,並在他們協助之下,完成了立案程序。而在立案當時,
mumu對於「舞集」的名字相當喜歡,又想說「高山」有高聳的氣勢,一方面也是祖
先從山上遷徙下來,因此取名叫做「高山舞集」,又想到如果要出國演出的話,用
「中華民國」四個字太長,所以就用「臺灣」,因為是文化團體加上想要服務部落,
因此最後在民國80年立案時就叫做「臺灣高山舞集文化藝術服務團」(簡稱:高山舞
集)。當時剛好有一個「臺灣原住民族樂舞系列」計畫,要將原住民族的傳統樂舞搬
到大舞臺上,mumu得知有這樣的機會後就開始努力爭取,希望能夠將卑南族的文化
傳遞給更多的人,前兩年雖然沒有爭取到演出機會,而終於第三年的主題是卑南族,
當時mumu的想法是整個卑南族各部落的族人一起,於是在劇本內的各個目次融入各
部落的特色,演出也相當的成功,也因為此次的演出機會,讓其他部落的族人開始意
識到文化的重要。mumu說她那時的工作在花蓮與臺東,加上國家劇院的表演,那段
期間每日天尚未亮,從臺東開車到花蓮去上班,下班後又再開車回臺東去做國家劇院
的彩排,六日指導農工的學生練習,就這樣忙碌著,卻也很享受著。
圖9 林清美女士(前排右
側藍色服飾)參與臺灣原住
民族樂舞系列-卑南篇
(圖片來源:林清美提供,
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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