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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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12 年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 34,244 元,較 111 年 32,321 元增加
1,923 元;主要工作收入結構分布首度以 3 萬~未滿 4 萬元比率
(36.71%)最高
就業者工作身分可分為五類,分別為雇主、自營作業者、受私人
僱用(含受非營利組織僱用、受公司/企業僱用)、受政府僱用者及
無酬家屬工作者。依不同定義就業者有三種,範疇由大到小分別為原
住民族就業者、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
1. 原住民族就業者:包含雇主、自營作業者、受私人僱用、受
政府僱用、無酬家屬工作者五類身分,112 年推估人數 281,560
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4,099 元。
2.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上述定義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112
年推估人數 280,371 人。扣除無酬家屬工作者後,112 年原住
民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4,244 元,歷年呈
成長趨勢。觀察主要工作收入級距分布,112 年級距首度以 3
萬元~未滿 4 萬元為主,且與全體民眾比較,原住民族與全體
民眾在未滿 3 萬元的比率差距逐年縮減,主要工作收入結構
分布逐漸改善。
3. 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僅包含受私人僱用、受政府僱用兩類,
112 年推估人數 244,911 人。112 年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每月
主要工作收入平均為 34,373 元,亦呈逐年成長趨勢。與全體
民眾比較,原住民族受僱就業者的收入與全體民眾的差距約
自 9,000 元降至 7,000 元。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34,244 元)、受僱就業者(34,373 元),當排
除雇主、自營作業者,主要工作收入提升。比較全體民眾之有酬就業
者(43,281 元)、受僱就業者(41,624 元),排除雇主、自營作業者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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