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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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涉,也使得臺灣社會對「南島」建立了特殊的意象。
然而,就筆者個人經驗,接觸過的許多被指涉為南島民族一員的國內外友人,
對於南島之概念,多為地理性或語言性之理解,與政治甚或身份認同之連結較為薄
弱,臺灣這樣由官方由上而下所推動之「南島民族」概念,與不管是國內外被指涉
之群體間的連結性,仍有增進空間。筆者因此提出以下研究問題:在官方文宣、政
治人物的發言中,究竟如何呈現「南島」概念,其所欲意建構或傳遞之訊息為何?
是不是有什麼策略上或論述上可以調整之處,以讓被指涉之臺灣原住民族對於「南
島」更有感,甚至進而促成該詞彙的內化,成為對身份的認同?對於非原住民族群
體而言,這樣的詞彙運用,是否可創造或強化更具有臺灣主體性、跳脫大中華文化
同源同種認同圈的「臺灣認同」?
應對以上研究問題,筆者採用國內較少運用之論述心理學(Discursive Psychology,
DP)取徑,從閱聽眾之角度,探究官方文宣及政府首長公開發言對於「南島」之論
述呈現,以及該論述激發閱聽眾對「南島」產生認同感之成效。
II. 「南島」概念的官方運用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稱原民會)於2002年辦理第一屆南島民族領袖會議,與
會者達成共識,將建立以南島為主題的交流合作國際組織,會後與斐濟、印尼、馬
來西亞、馬紹爾群島、紐西蘭、帛琉共和國、菲律賓、索羅門群島、吐瓦魯、夏威
夷、萬那杜等12個南島語族國家和區域簽署《臺北宣言》,同意研擬常態性的組織
架構與運作方式,共同合作以保存傳統文化、推動政經發展,並面對現代化及全球
化所帶來的挑戰,提昇南島民族在世界舞臺所扮演角色之重要性。2003年起,原民
會每年舉辦南島民族國際會議,除交流南島語族現況及各國相關政策外,更以之作
為推動南島語族事務合作的意見平臺。2008年,原民會將該論壇組織化,與馬紹爾
群島、吉里巴斯、索羅門群島、諾魯、吐瓦魯、帛琉、紐西蘭、斐濟、夏威夷及菲
律賓等南島語族國家和區域籌組「南島民族論壇」之區域性組織平臺,並組織執行
委員會,簽署「南島民族論壇合作宣言」(杜宜蓁 2018;原住民族委員會 2019d:
2-4;黃慧敏 2003;監察院 2017:67-68)。該組織並於帛琉登記立案、設立永久總
部,秘書處則設在臺灣,希望促進論壇成員國之間的串連與合作。而該組織其中一
重要任務,便是可以成為臺灣參與國際會議,特別是聯合國會議時的身份,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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