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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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ursive Psychology, DP)」一詞首次被提出(Huma et al. 2020: 2),且進一步發
             展並更接近對話分析(Communication Analysis, CA)。透過採用對話分析作為主要分
             析框架,論述心理學發展出一套歸因、以數據驅動的方法,用於對構成日常生活的
             行為,進行詳細的實證檢驗,分析情境中的實踐(situated practice),並且將心理學

             視為實踐領域而不是抽象的沉思,這為心理研究及其理論化開闢了新的空間。而論
             述心理學所關注、分析的是在日常環境中,人與人之間的自然談話互動,認為互動
             是社交最初始場所,無論參與在互動中的人是誰—親戚、戀人、朋友、同事—無論
             互動的性質或目的是什麼—請求、邀請、尋求治療、審問、抱怨—在互動中,對話

             雖不是唯一,但確實是實現這些關係和行動的關鍵媒介,而對話參與者會從互動中
             產生及處理各種心理和真實概念(江靜之 2010:39;Hepburn and Jackson 2009: 177;
             Huma et al. 2020: 2;Potter and Wiggins 2007: 73)。
                 不過,論述心理學仍然廣泛研究一般被認為是傳統心理學主題的內容,例如
             記憶、態度、偏見、身份和情緒。只是,不同於傳統心理學的認知取徑,論述心理

             學家並非將這些視為是個人層級,也不認為語言僅是傳達內在思想或情緒的載具,
             承前段所述,論述心理學的焦點在於研究心理機制或現象,是如何在參與者之間自
             然發生的言談和互動中產生、建構與使用,並且納入情境考量。也就是說,談話本
             身以及談話發生時的情境,方為論述心理學取徑所關注之研究對象(江靜之 2010:

             38;Hepburn and Jackson 2009: 177-178)。論述心理學主張,人們在說話時就在行動
             (people do things in talk),需要將語言視為行動的媒介(a medium for action),其以
             社會互動和文本的形式,建構行動和世界,而非將之視為思維的窗口(a window to
             the mind)(Huma et al. 2020: 2-3; Stokoe 2020: 3)。立基於語言是行動、理解和互為
             主體(intersubjectivity)所發生的主要場域,論述心理學反覆驗證,人們是如何「用
             語言做事(do things with language)」,也因為要研究「行動中的語言(language-in-

             action)」,論述心理學家的研究場域,是生活所發生的自然環境,例如一家人在
             用餐時的聊天、朋友間的電話通話內容、醫生與病患間在治療過程中的對談或是顧
             問與客戶間的討論,甚或是兒童求助專線社工與兒童的交談、警察偵訊時的證人陳

             述等對話發生的場域(Huma et al. 2020: 3; Potter 2011: 104; Stokoe 2020: 5-6)。
                 根據Jonathan Potter(2011: 106-107),構成論述心理學分析架構的基礎在於對
             論述的觀察,認為論述是以行動為導向的(orientation to action),並非透過言語去
             探究一段對話中,參與者說話的動機、意圖(即前述「思維的窗口」),而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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