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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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漢人入墾前的北投社
西班牙人雖然在1626年即領有雞籠,卻到1628年才進入淡水地區。當時因西班
牙人的進入,附近的部分原住民舉族遷移到關渡、北投、嘎嘮別等處。在荷蘭人
的評價中,西班牙在北臺灣只和雞籠地區的原住民村落關係較好(翁佳音 2007:
10)。根據西班牙宣傳教士Jacinto Esquivel在1632年〈關於艾爾摩莎島情況的報告〉
的記載,北投社位於丘陵下,包括八、九個村社,並且蘊藏大量的硫礦,使得當地
住民較其他地區富有,並擁有大片的平原土地(轉引自劉還月 1998:118)。當時
漢人和原住民間已有買賣硫磺的行為(伊能嘉矩 1999[1906]:43-44)。硫磺的開採
者,主要是Taparri社與北投社原住民,以原住民的船隻(艋舺)運出硫磺土,賣與
華商,交換花布、飾品、錢幣等物。華商在雞籠、淡水等地收購,加油提煉後,賣
回福建。西班牙人在1633年之後開始進入臺北盆地,但是西班牙神父常遭滅殺,乃
止。這種情形一直到1641年,仍無進展(連橫 1955[1920]:11-14)。
翁佳音曾考據西班牙人的文獻中,「北投(Quipatao、Quipatas)是個大社,
約有八、九村社,位於山腳下,與圭柔社(Senar)相近,可以由陸路走到那
裡。該地產有大量的硫磺,故社人較其他番社為富有」。而荷蘭資料亦云:「北
投(Pattau、Pattauw)社的兩位頭目名為Gacho(Gackgouw、Ghacho)與Limouan
(Limbang、Limwan)」;此社是大社,亦另有一社名:「Massouw」(翁佳音
1998)。此時番社與番社之間也存在著複雜的互動關係和領域界線,例如,Jacinto
Esquivel曾紀錄北投社(Pantao)人與其周圍社群敵對的情況:「與Pantao村落群鄰
近的住民都是Pantao人的敵人,他們對彼此獵首。北投社(Pantao)的住民是圭柔
社(Senar)住民的敵人」(Alvarez 2006[1930]:132)。另一方面,據荷蘭資料的記
載,當時臺北盆地的武朥灣社人因無種米的習慣,而須向淡水的圭柔社與北投社買
米,顯見當時北投社人已有部分地的土地作為耕作稻米之用。
1642年,荷蘭人將西班牙人逐出北臺灣。北投社向荷蘭東印度公司輸誠,當時
的唭哩岸社與北投社屬於「淡水集會區」的管轄範圍。1646年3月,《熱蘭遮城日
記》記載淡水河流域發生熱病,死亡率居高不下,波及全北投社,淡水醫院爆滿,
一床難求。傳染病的感染與蔓延,造成原住民人口驟減(潘江衛 2007)。荷治時
期,漢人居住在的淡水「漢人住區」當中(依翁佳音考據為今日油車口一帶,參翁
佳音 1998),1644年左右,荷蘭當局允許漢人前來淡水、雞籠居住,此後才有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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