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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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1
官府請墾,正式取得墾照(盛清沂 1983:54)。開始大規模開墾北投地區。其中,
唭哩岸社最早見於1722年(康熙61年)《臺海使槎錄》,根據林芬郁參照《重修臺
灣府志》的紀錄,1718年(康熙57年)以後,漢人在唭哩岸闢「莊」定居(林芬郁
2012:18),已成為唭哩岸庄。顯示奇里岸一帶可能是繼關渡之後,也相當早就興
起的漢人聚落。
北投地區於康熙年間,僅見些零星的個別紀錄,例如,大約1736年起(清乾隆
元年)福建省安溪縣大平地方高、張、林三姓族人,陸續渡海來臺北發展,最早
之開墾地可能是今坪頂(北投、淡水交界處)、北投稻香里一帶,向潘姓平埔族人
承購土地、開墾定居(溫振華 1980:35)。到了1740年(乾隆5年),除了已有的
關渡莊之外,才相繼出現北投莊、奇里岸莊、瓦笠莊等漢人聚落(曾迺碩 1988:
186),推測此時聚落初成,規模仍小。同樣在乾隆初年,福建漳州的魏、賴、謝
三姓則來到石牌地區開墾。然而,那時候漢人和原住民土地的劃分以石頭為界,但
是漢人經常趁著晚上搬動劃界的石頭,擴大土地面積,雙方時常興起爭端。因此在
1745到1748年間(乾隆10年到13年),淡水廳同知曾曰瑛為了防止漢人與平埔族群
之土地爭端,遂在石牌庄及磺溪庄之漢人及原住民的交界處(當時的唭哩岸、三角
埔及磺溪一帶),勒石為界址,規定漢人及原住民均不得越界滋事。曾曰瑛所勒的
界址碑,其內文為「奉憲分府曾批斷東勢甲歸番管業界」,當年在士林、北投地區
總共刻石設立五塊漢番界碑,杜絕土地紛爭。
1752年(乾隆17年)漢人陳懷家族向蕭春、蕭來、蕭純等平埔番購得關渡水
田,之後再添購山埔園地,範圍遍及現今之北投至新北投站、北投國小、王家廟
(今唭哩岸鎮安宮)、海風厝一帶(今振興醫院附近)。1755年(乾隆20年)漢人
陳江家族來臺,在北投開設陳伯記雜貨店為業。後與平埔族人交易、買賣土地。另
一方面,〈渡臺禁令〉在乾隆年間已漸成形式,隨漢人偷渡來臺者日多,墾民大量
湧入,在移民激增及生產需求的增大下,埤圳大興,漢人的聚落街庄也逐漸增加,
各街庄規模亦有所擴展,例如1758年(乾隆23年),嘎嘮別社人捐地獻設嘎嘮別義
塚,顯示族人和漢人之間的已經有明顯地互動(陳培桂 1963:72)。
同年,清政府下令熟番歸化,學習漢人風俗。隔年1759年(乾隆24年)賜漢
姓,推測此時的北投社人已開始有林姓、陳姓、潘姓、翁姓等姓氏與漢名。到了
1760年(乾隆25年)的《續修臺灣府志》中,番社已經與漢人村莊並存,已有漢人
來山腳(大屯山南麓)開墾。同年由楊廷璋劃定的土牛界線,亦奏請繪製的「臺
(29) 北投社史:一個原、漢關係的考察與反思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