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原住民族文獻第10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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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使北投地區的農墾活動和規模受到侷限,相較臺北盆地其他地區,迄清中葉前
北投區內開闢幾近停滯,所見聚落有稱唭哩岸、嗄嘮別、北投等庄(黃雯娟 2009:
9)。要到1821年以後(道光年間)才逐漸發生,北投社人將土地所有權讓出,導
致聚落土地流失的情況才逐漸加劇。根據1841年(道光21年)同知曹謹編查戶口的
紀錄,北投地區6庄人口計7,980丁口。若比照昔日荷蘭時期北投社人戶口數(100至
200之間),漢人的人數可能已經超過平埔族群之人數。這時期北投社的頂社、中
社、下社三處番社,可能已經漸漸被北投庄的漢人聚落包圍。
清治時期的番社與漢庄的消長情形,若參照文獻資料,基隆河與淡水河流域
在1717年的《諸羅縣志》記載中,番社8個,漢庄0個,在1741年劉府志的《臺灣府
志》中的番社17個,漢庄11個,到了1760年余文儀的《臺灣府志》中,番社減少為
9個,漢庄已增加至29個,推測因為漢人日漸增多,部分社人遷移至他處導致番社
消失,或是因番社所在地的漢人增加,而逐漸被改變成漢庄。到了1870年《淡水
廳志》番社再減少到6個,漢庄則激增到50個。1875年(光緒元年)清廷裁撤淡水
廳,增設臺北府。當時北投地區為當時芝蘭二堡下轄之北投、嗄嘮別、山腳、頂
北投、石牌唭哩岸、石牌山腳、紗帽坑、磺溪等庄,顯見當時已經漢庄林立,此消
彼漲,嗄嘮別社也轉變為嗄嘮別庄。光緒年間的「臺北堡莊圖」當中,內北投社與
麻少翁社亦已經夾雜在漢庄之中(圖3)。然而,陳允芳的研究也指出,在清治時
期,北投社為當地之業戶,只要漢人繳納番大租,漢佃間小租權可以任意買賣,漢
人有絕對的使用權。土地開墾的過程中,雙方較無衝突,也維持著番業主與漢佃的
關係,北投社人仍握有大部分的地權(陳允芳 1998:39)。這樣的局面,可能一直
持續到1885年(光緒14年),由於減四留六法的實施,清政府不再區分新、舊額田
園,也不再區分已、未稅田園,而是明白規定「大租戶」所收的「大租」應減收四
成,貼給小租戶完糧(李文良 2006:399),使大租戶逐漸失去其優勢地位,造成
北投社逐漸沒落。
IV. 1905,漢番界線的消弭與北投社的瓦解
1895年,日本殖民臺灣。1896年,根據當時根據伊能嘉矩的調查,北投社共有
30戶,男64人,女53人,人口117人,這人數還包括混居於社內的漢人(伊能嘉矩
1996[1925]:73)。此時「內北投社,已被漢人的北投庄奪去了一大半的土地,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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