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7 - 第四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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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通過的法律是違憲的,那當然就要審酌。如果要不讓它違憲很簡單,把缺點彌補掉,讓它可以達成
目的,這就不違憲了。有關於濫墾的部分,最大的打擊點在於,原住民土地取得的法令以及原住民族自
治法的通過,有沒有辦法達成兩個目的:第一個目的保障原住民的生存權、經濟權;第二個目的,你這
個目的會不會造成對其他人過多的損害。如果不行,我們修正它,如果我們即將通過的原住民族自治法
就解決方案沒有提出來,我們設法提出來,那就沒有違憲的問題。另外,有提到外國的法律,我必須承
認,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有關原住民族的慣習的部分,一定要將它切割成兩部分,一個是民事的,一個是
刑事的。刑事的要求要非常的嚴格,為什麼?一個例子來說,這不就是把欠我的還給我而已,不是這是
民事的,漢民族占據的原住民土地,或是其他經濟的利益,要一併還給人家,這是民事的。所以當你要
引用外國法令的解決方式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這是非常好的。刑事的部分沒有還不還的問題,爸爸
殺人和兒子殺人沒有關係,兒子如果殺了人,對於這個殺人的行為,你有沒有極度的民族融合到達漢民
族和原住民族不再有差別?我也引用錯誤一下,關於酒醉駕車到爛醉去開車這部分,原住民族跟漢民族
有沒有差別?沒有差別,因為大家都認為一樣。當漢民族和原住民族在刑事犯罪上面在同等地位時,要
不要做差別待遇那又是另一回事。我們就跳到強制辯護的案子來講,酒醉駕車這案子如果發生在金素梅
小姐的身上,你們覺得要不要請律師?我告訴你:請自費!但是如果發生在高金素梅女士身上時要不要?
公費。為什麼?因為金素梅小姐在金素梅時代並不是原住民,她從父姓,而父親不是原住民。那為什麼
要從高呢?因為她要選立法委員,是原住民代表,且她要為原住民盡一份心力,改姓高之後,她取得原
住民資格,所以如果有一天她酒醉駕車了,不用請律師,有公費幫她請,你覺得公平嗎?我不曉得,這
個是可訴訟公平的事情,是立法的,所以我在做違憲審查時認為這是一個法律,我們通過了 31 條和 95
條,你認為這個法律有沒有違憲呢?有沒有違反平等原則呢?當兄弟兩個人一起酒醉騎摩托車出來,哥
哥,公費幫你請律師;弟弟,請你自己付錢,為什麼?因為一個從父姓,一個從母姓;一個從原住民姓,
一個從漢民族姓。從原住民姓的,他的血統會比其他人高嗎?不一定。各位,你們去研究一下原住民族
會發現真的只有從原住民姓,一看下來就算只有百分之一也是原住民。那我呢?我認為我有超過一半的
原住民血統,從漢民族的移民史以及平埔族和各族消失的蹤跡來看,我認為自己至少也有一半的原住民
血統。但是為什麼要差別待遇?因為我當你混血的時候,究竟是走漢民族的生活方式,還是走原住民的
生活方式?如果你走原住民的生活方式,我們一定要特別保護,沒有特別保護的話;若你走漢民族的生
活方式,其實就融合了,你想不想要平埔族融合的事蹟再次發生我並不曉得,但如果你站在民族融合的
地位,我覺得是 OK 的。
有關於清水農場的部分,我覺得很抱歉,因為清水農場只是一個引子,是一個沒有辦法釋憲的具體
個案,可是它卻引起了其他案子,我剛剛已經講過了,就是自治法以及原住民取得土地的所有法條,例
如有沒有違憲等。但我漏講了一件事情,就是我為什麼覺得當原住民的土地被劃歸為原住民族委員會來
管理時是沒有辦法實質上產生管理能力的,因為這案子難道是有人移送嗎?你們認為原住民族會保障自
己的土地到什麼程度呢?清水農場大部分是在狩獵,狩獵的人會不會去打擊在那裡工作的原住民?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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