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1 - 第五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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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訂你們的章程跟會議規範來去取代我們的原民會所訂定的部落會議實施要點裡面的內容,那我
                   們也承認你們依照自己的做法所做成的決定法律的效果,以上。

                   主持人:原住民族委員會鐘興華副主任委員

                        我想還是朝那個方向,也特別謝謝巴尚的提醒。是不是公法,還要經過行政院同意,目前

                   我們知道像農田水利會就是公法人,所謂的公法人,大概像是鄉公所都是公法人,它可以執行公
                   權力,那以後我們的部落是不是到底要怎麼去做,那我想這也是原民會的課題,各位還有沒有其
                   他的意見?

                   與談人:黃明展律師


                        這個就是剛剛呼應到的課題,如果我們部落會議做的好,原住民可以自治的話,那其他槍
                   械、包括野生動物管理可以自己做的話,以國家的法令就不用在那裏管是不是自製獵槍或持有甚
                   麼槍,因為那就是由部落自己管,那你要自己把野生動物也是由部落自己決定來怎樣達到永續經

                   營,所以我覺得,部落會議會做得好,其他的法律要修改就很簡單,因為為什麼那些法律要存在,
                   就是怕你有槍會造成社會的危害性,他才會要去做管制,但是當你的部落可以管制自己,那大家
                   覺得你沒有對他造成危害性話,那事實上甚麼槍都可以開放了,大概就是這樣。那另外就是說,

                   動保管那邊也是,當可以維持一種永續經營,自己部落可以管好自己的獵場的時候,我管你要打
                   甚麼,反正那些動物都在,所以不需要在名列,那些都是部落自己決定就好,因為部落該甚麼時
                   候打,你要慶典時候打,那個都是小事情,所以我是覺得就是說,做這些是保障這些權利,但是
                   當你有部落會議的時候,下面的那些危害性無虞,動物的多樣性無虞就不用管,因為就變得沒有
                   這些危害,所以我覺得這是一個前提問題。


                   主持人:原住民族委員會鐘興華副主任委員

                        特別謝謝黃律師最後報告的最後一張圖,其實就已經說明到我們現在朝那個方向來做一個
                   處理。各位還有沒有其他的問題?


                   與談人:馬潤明律師

                        對不起我大概再說幾句話。部落會議是很重要的,不過我們現在規劃的方向,好像是朝向
                   私法人來做,當然是不是由公法來說,不過那時候決議,目前在開會由私法人來做,不過另外一

                   個就我跟其他部會開會,最大的問題是在其他部會裡,包括警政署、包括林務局,他們對於這個
                   權力,當你原住民自治,族人自治的時候,他們的權力就會少,所以我預測就算部落會議運作了,
                   可是其他的機關還是不見得會放手,就是一些動保法、一些森林法,一些本來不該有,包括原基
                   法適用問題,所以我最主要說的是,因為在場很多法官和檢察官,如果在沒有,包括部落會議能

                   夠去運作甚至有部落會議成立之後,又不能去修法去改變那些比較不公平法條的時候,司法的運
                   作能夠讓他比較公平,萬一是這樣的時候。

                   主持人:原住民族委員會鐘興華副主任委員


                        謝謝馬律師,因為實際上也講到一些重點,原民會在訂定相關法的時候,我想剛剛被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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