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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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管是轉型正義或者是社會大眾,尤其是非原住民,對於這件事情其實必須要
加以認知。所以我們要教育的、我們要強化教育其實不只是原住民,非原住民更
是重要。
所以在第三個部分特別談到,也就是你設定他項權利以後,你必須要自行經
營或自用滿五年,才可以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當然我也了解,最近原住民各界
也在談這樣的問題,希望能夠取消所謂五年的限制。固然不錯,這部分可能是原
住民固有的土地的權利,不過因為有後面我們要談的問題,所以我等一下會進一
步的說明,為什麼等待了五年期現在要取消可能有一點困難。還有最重要的一條,
也就是說保留地的移轉,它的承受人一定要以原住民為限。這些部分其實都是我
們法令規定的非常非常清楚,可是為什麼常常有違規的情形出現呢?這就是原住
民、非原住民都必須要加以檢討。
唯一允許非原住民在原住民保留地可以租用或是自耕自住,這個部分是有嚴
格限制的,也就是你在當地要設籍,而且它有面積的限制。另外非原住民如果租
保留地的話,你當然不能轉租,因為本來就是讓你自己可以使用,結果你跑去轉
租,這當然不行。除此之外大概有另外一個問題也是最近我們看到常常孳生的,
原住民依法在保留地取得的土地,也就是說你已經取得所有權或者是設定地上權,
就可以作為抵押權的標的,也是因為這樣的關係造成保留地流失的另外一種狀態。
這個部分也是我們覺得還滿痛心的一點。
接著下來我們來看一下水土保持法,各位可以從我這邊附的照片看得出來,
我們的梯田其實景緻看起來相當的美。各位也許聽過最近日本他們有提到里山倡
議,你就發現里山倡議的這個地區其實跟我們原住民地區某一個程度來講非常的
近似,有山林、有梯田、有河流、有村落,然後充滿了生命力,看起來就是一個
非常符合環境的地方。可是我們目前法令的規範限制了原住民使用土地,我們現
在回頭來看一下水保法,水保法常常會提到說原住民的土地或它原來是規範山坡
地的土地,你最好依照可用限度倡議的結果去使用,換句話說,漁農用地的話才
可以從事耕作。可是問題在這裡,原住民的土地到底使用是怎麼樣的情形,我等
一下會跟各位進一步的報告。
原住民的土地其實編作農用地非常有限,所以常常會有這樣的風險,如果地
方官員派員前往稽查的話,常常會發現有超限利用的情形。什麼是超限利用?簡
單講就是林地農用,我在最下面的這個地方有特別提到,如果你現在是編作或者
是查定宜林地或者是加強保育地,這些部分大概以目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編地
的使用類別,大概都是林業用地。換句話說,你林業用地從事農漁牧的經營,這
就是超限利用,超限利用是會受到法令的限制,你如果沒有按照使用的規定的話,
有關當局他可以限期讓你改正,如果你逾期不改正的話,他當然可以開罰,一開
罰就是六萬到三十萬的罰鍰。所以這個負擔是不輕,如果萬一被查到的話。
森林法也是一樣,為什麼我們剛剛講說林地不能農用?也就是最上面投影片
有特別提到,編為林業用地的部分不能夠做其他用途,換句話說,林業用地只能
造苗、闢建苗圃、造林等等,但是你不可以做農用。這個地方有特別提到說你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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