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9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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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美麗灣過程
淑玲
反美麗灣的過程不知道被濃縮在每次的演講或是訪談多少回了。我對部落文
化和土地,卻因著反美麗灣而一次又一次的修補和建構起來,雖然還不夠,尚且
足,即便如此還是想再追尋那個家族長者口中的世界,我們的根。
刺桐部落的形成,土地屬加路蘭的傳統領域,名叫 fudafudak,曾是沙灘的
一部份,故有老人家說是沙子因東北季風揚起的狀態;也有人說陽光普照於大
海,閃閃發光的樣子。我外祖父的家族是從加路蘭部落遷徙的,祖父這方的家族
則是由馬蘭遷移而來的。約莫 1971 年的飛鷹計畫,國民政府興建志航基地,範
圍橫跨石川、加路蘭,就讀的學校和舊道路也一併納入,長輩中沒有人可以明確
的說明是否有徵收,但再一次的擴建中,外祖父 ta’wade 家在部落的南邊、在靠
近水源地的住家,只能被迫放棄,於是遷徙至在 fudafudak 的耕地,以後也跟著
大家種香茅,製作香茅油。而祖父的家族,據我父親的描述,他們從小就是游耕
家族,爸爸有讀國小但經濟不許可時,就給人放牛換一車稻穀,算是一年工資。
早期,為了工作移居到初鹿煙草間(地名;因製作香煙而得),或是在山里、和
平一帶的河川種稻,一直到 kalongoay(地名)、cionacan(地名)種植香茅,才
又從山上下來 fudafudak 定居(即
現在的刺桐部落)。父母親約在 1973 年結婚。數個家族落腳在刺桐,有來自
馬蘭、加路蘭、都蘭、都歷等部落。直到去年,我父親家族的遷徙歷史才與母親
家族的故事拼湊起來。
歷經時代變遷,刺桐部落的存在因為周邊開發案而重要,尤其原基法第 21
條所賦予的部落知情同意權,當傳統領域或是部落遷徙史是給開發業者撰寫,而
不問原民會時,就會忽視加路蘭、刺桐、都蘭部落共同使用、共同傳統領域的這
一塊。但在美麗灣案時,甫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可想而知當時以它來衝撞體制,
所面對的是子法訂定和原民怠惰。
第一次聽到美麗灣飯店三個字是在一個民宿老闆娘的口中介紹,說是:「杉
原海水浴場沒有了,正在蓋一個美麗的飯店」。我們家離開部落好久,大學還沒
有畢業,蓋樓房的家便賣掉,在利嘉買房子住一段時間,期間又搬到台東市區。
好像是冬天的時候,風好冷,海浪被東北季風捲起,浪花直追海岸的林帶,北邊
的海岸山脈下居然多了一棟紅色屋頂的大房子,心想那個就是美麗灣,遲疑許
久,才走進沙灘。當時尚未蓋游泳池,不過有鐵皮圍著,此時,腳的感覺卻比視
覺,沒想到沙灘是硬的?為什麼會這樣?仔細一看發現沙裏混雜著一堆看不懂的碎
石、泥巴和水泥,當下為眼前的狀態感到難過,有很大部分是自己無能為力。
即使住在巿區,媽媽仍然頻繁地回到部落外祖母(miarde,外婆的名字)的家。
2008 年,我也開始隨著爸媽回到部落,媽媽說:有得到外祖母的許可,於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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