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3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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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石磊 (Quri)部落,屬於 Mrqwang 群,是此區域中
最早出現有機農業的部落。和其他許多部落一樣,本部落在日治時期經歷了開鑿
水圳、示範農田,推廣水稻定耕的階段,而出現了大量的水稻田,僅維持著小部
分燒墾和小米、雜糧的種植;1970 年代開始有盤商進入收購香菇,族人從採集
野生香菇開始,經商人引進技術後,也進行段木香菇的種植;1980 年代,隨著
鄰近的復興鄉拉拉山一帶水蜜桃種植技術的傳入,族人在政府政策性休耕轉作的
水稻田上種植水蜜桃,接著也開始種植青椒、高麗菜等作物。
2004 年的艾莉颱風侵襲台灣北部,造成本區域嚴重的災害,多處道路中斷,
包含 Quri 在內的數個部落之居民被撤離將近半年,在基礎工程修復後才陸續回
到部落居住。在災後重建的過程中,展望會和主婦聯盟等外部非政府組織引進資
源,協助部落建立了合作經營的有機農場,重新展開颱風前曾經嘗試的農業轉型
工作。雖然經鄰鄉農會及相關機構的協助,穩定了有機農產品的銷售,但始終無
法跨越成本門檻而導致有機農業無法在部落普及(羅恩加,2008;顏愛靜、陳亭
伊,2009;顏愛靜、羅恩加、陳胤安,2009;顏愛靜、傅小芝、何欣芳,2009;
顏愛靜、羅恩加、陳亭伊,2010)。所謂有機農業的成本門檻,在於通過有機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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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 的過程,必須經歷三年使用有機方式的使用土地的等待期,在這段時間,不
能使用化學農藥,認證機構會定期對該土地進行查驗,於是原本習慣使用化學農
藥的田地產量會減少,農民的收入也因此降低,若是要維持產量可以使用有機肥
料,但是市售有機肥料高於慣行肥料之價格,也會增加農民的成本,因此雖然通
過有機認證後可以使農產品在市場有較高的價格,但三年的等待期卻要付出相當
的成本。
2006 年,Quri 部落透過教會的交流,邀請到推行自然農法的韓國牧者在部
落舉辦講座,為部落的農業轉型帶來新的機會。廣義的說,自然農法屬於有機農
法的一種,但是若和使用購自市售的有機肥料進行的有機農法相較,則自然農法
的特別之處在於其使用之驅蟲劑、營養劑的來源,乃是由農民自行取材自天然植
物經混合、發酵等程序製成。這樣的農法在追求作物品質的同時,可以大幅降低
農業成本,因此受到族人的青睞,透過教會和家族的網絡,這樣的自然農法的操
作,在部落中逐漸擴散開來,亦逐漸傳播到鄰近的其他部落,甚至成為其他原住
民族群學習的對象(羅恩加,2010a;羅恩加,2010b)。
在自然農法中,由於需要由操作者自行製作驅蟲劑、營養劑,因此提供了操
作者反覆試誤和結合在地特定知識的機會。在引入自然農法之後,採用這種農法
的族人開始運用其對部落周遭生態的知識,以在地植物取代一開始韓國牧師所傳
授的配方材料,舉例來說,過去族人若發生嚴重腹瀉、皮膚發炎、外傷、發燒等
症狀,會前往山上採集台灣黃柏的樹皮,打成汁後讓患者服用,於是族人使用黃
柏製作除蟲劑,發現確實有除去作物病害與蟲害之功能。除了運用在地物種的知
識之外,Quri 部落的自然農法還有幾種傳統生態知識的展現,例如:自然農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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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在市場上標示唯有機農產品進行販售,需經中央主管機關
或其審查合格之認證機構完成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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