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1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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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那邊的排灣族也說下面那個海域怎麼沒有畫?我才知道我們海洋民族不只達悟、
不只阿美還有排灣族,所以在這個所謂文化上面,雖然我在土地管理處這麼長時
間,認知上還是有一些缺漏,那也透過老師給我們一些資訊跟了解,我先談共管,
共管顧名思義就是權利的分享義務跟責任的分攤,可是我們常常在實務上碰到共
管,我們都會跟人家講說共管的共同管理辦法在 96 年 12 月 18 號訂定的共八條,
我們原住民很可愛,我們共管辦法儘管叫共管辦法但是跟原基法 22 條母條文,
那是告訴你未來要畫資源治理的管理機關,那這個管理辦法講未來要畫得,裡面
要怎麼畫要怎麼做,八年了,有畫哪一個管理機關嗎?沒有嘛。唯一一條有關係
的是第七條說在這個原基法實施以前所設置的治理機關”得”依照第六條建立共
管機制,所以我們常常在外面跟人家談的時候,這也是我們原住民比較可愛的地
方,有那個共管機制阿,明年就照那個規定阿,可是你看這些治理機關他們怎麼
回應你,看清楚條文怎麼寫的,所以往往在很多事情上都不檢討就沒那麼容易,
我們常常碰到很多的個案,這兩天所提的不管向山的、美麗灣的,剛剛提的很多
案例,我想...我都參與過,共管機制也不斷地再談,那現在各個機關都陸陸
續續在訂他們個別的共管機制,像教育部、退輔會、農委會、林務局還有營建署,
好像國家公園沒有訂,訂了很多,可是你看他們內容諮詢比較多,原則上就沒有
像我剛剛所講的共管權利的分享、責任義務有分攤到一點,可以怎麼樣不可以怎
麼樣這倒是有一點。
就剛林老師談的部分,建議我們有一些方案,我想我就提書面資料給你好了,
我怕我講下去我的八分鐘就沒有了,我很想回應林組長,我跟林組長這一兩年滿
多的接觸,共通性就是兩個走路頭低低的,愁容滿面,看到對方就搖搖頭:你還
好嗎?不好…,我們去年為了國土計畫法,在立法院,最後就剩三四個人在那邊
談,我跟他都當事人,很困難,但是說最後還是都過了,這國土計畫法對我們非
常的重要,剛林組長跟大家講了一堆,大家有沒有聽懂?聽懂得舉手!!我就不相
信你們聽得懂,我在旁邊都模糊了,他說希望你們原住民主管機關訂個規則,我
期待你們把規則給我們,那你們期待我們有一些善意的政策提供,問題來了,我
告訴你們訂規則的時候有三百個障礙,這個障礙你們不可以碰喔!那邊有個大水
溝不可以走喔,你只有可能用飛的就可以達到你要的目的,我這樣的形容是說,
還沒有談之前用這麼多,甚麼安全啦,有甚麼規則、規定一大堆以後你告訴我說:
ㄟ~你訂!!你訂一個特定區域計劃給我,我想我們同仁在下面頭都低低的,我覺
得在這個部分國土計畫法第十一條講到是彙總,我想彙總的意思,大家的解釋是
一起來,就是一個是夥伴嘛一起來做,所以在很多的條件的前提我希望不要先下,
你下了以後本來同仁都鬥志高昂畫一畫我們特定區域要怎麼做,你講完以後他們
就洩氣了,很多規矩要再拿出來看一看,我一直希望管制規則是不是改成使用規
則就好了,因為管制看到就覺得奇怪你是覺得大家都在違法,改使用規則可能比
較好,所以未來還是會持續地去跟他們做國土計畫這一方面的努力這五年來,因
為現在的階段是區域計畫,區域計畫民國 60 年開始執行的時候,原住民沒有參
與過,我常常跟很多機關提我們沒有參與過,我們訂的很多東西其實套到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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