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5 - 臺灣原住民族法學期刊第一卷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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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臺灣山地鄉自治到部落公法人論原住民自治行政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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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監督,而合目的性監督毋寧是為例外。因此,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其享有自治之權限 。
                 不過相較於地方自治團體,部落公法人仍需要有設置的程序。而對此目前主管機關行政院原住民族

            委員會目前已經草擬了部落公法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正尋求各方意見。該辦法草案共計共計 39 條,
            其訂定要點為:一、本辦法之立法依據、主管機關、用詞定義及公法人任務。(草案第一條至第四條)
            二、部落公法人之申請設立、審查基準與核定。(草案第五條至第十六條)三、部落公法人之組織、成
            員與部落會議議決程序(草案第十七條至第二十四條)四、部落公法人之經費收入來源、支用範圍及內

            部監督制度(草案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二條)五、主管機關之監督與輔導(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八條)
            六、本辦法施行日期。(第三十九條)。而關於設立最重要的條文為第 5 條規定,「部落公法人之設
            立,由部落備具下列文書,經部落會議決議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一、部落公法人設立申請書。二、
            部落公法人章程。三、部落公法人財務計畫書。四、部落公法人區域圖。五、同意連署書。六、部落會
            議紀錄及簽到簿。」而在這裡必須要經部會議決議,其部落會議之召集及議決程序,則準用諮商取得原

            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十二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但倘若依據上述的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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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辦理部落會議,在辦理部落會議時即常常受到鄉鎮公所的阻撓 。而長期以來
            在這裡就形成的問題是誰是部落的成員,而參加這個會議。而現行的部落領域與傳統的生活領域是否相
            同,也是該考量的地方。

                 而未來這個部落公法人如果成立了,與原來依據地方制度法賦予地方自治事項的鄉鎮公所可能會有
            一緊張關係。再其次原來所屬了鄰里如果仍存在,則會不會有搶工作的問題呢?而就上述的這些問題,
            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所擬具的部落公人組織設置辦法草案也有回應上述的疑問,例如區域的部分,該規
            定為「部落公法人區域圖,應以比例尺五千分之一之地圖繪製,並以村(里)、河流、山稜或其他自然
            地界標示其部落區域界線。但情況特殊者,得以土地測量或其他方式勘定其界」非居住部落之成員則也

            有規定:「部落公法人有設籍於區域範圍外之部落成員者,應於章程明定下列事項:一、部落成員之認
            定基準、加入方式。二、部落成員之權利義務及其限制。」而前述有關監督的問題。對此該草案第34條
            指出,「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對部落公法人財務收支及相關簿籍、憑證或文件,實施定期或不定期

            之查核,部落公法人應配合辦理,遇有疑問或需要有關資料,應詳實答復或提供之。部落公法人有怠忽
            任務、執行任務狀況不佳或未依前項規定辦理,經主管機關糾正或輔導仍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其
            補助或於來年之預算補助額度中扣減之。」;但如此一來主管機關對於公法人掌握度恐怕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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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原住民的自治長期以來被收納在地方自治當中被討論,但是實際上來說,原住民自治問題與地


            23  關於公法人的內涵參見許宗力,國家機關的法人化-行政組織再造的另一選擇途徑,月旦法學雜誌第 57 期,
               2000 年 2 月,頁 36-49;李建良,論公法人在行政組織建制上的地位與功能─以德國公法人概念與法制為借
               鏡,月旦法學雜誌第 84 期,2002 年 5 月,頁 43-59;
            24  許宗力,國家機關的法人化-行政組織再造的另一選擇途徑,月旦法學雜誌第57期,2000年2月,頁36-37;

               李震山,行政法導論,修訂九版,2015 年,頁 79。
            25  對此參見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09815 或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
               news/1351679(2017 年 9 月 25 日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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